安全验证
5  系】统检测与验》收 【 5.0.1【。 ,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5.0.2  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表5:。.0.2所列—的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按本?标准:第3章?。、第4章的》规定:和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进行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5《.,0.3  系—统检测?、验收时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齐全性和符!合性检查并按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  :2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  4  》系统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5  系统部件的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 》 ,   6  系统联!动编程设计记录【。; :    】 7 ? 系:统调试?。记录:;, 》     8 【 系统设备》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 5》.0.4 》 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验收应在】各系统功能满—足现行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系,统设计?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 : 5.》0.:5  根据各项目】对系统工程》。质量影响严》重程度?的不同应将检测、验!收的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   【。  1  A—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消防控》制室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 表5【.0.2 》系统工程技》术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 ? 【 《 , 】 ? , 《 ? ! 【 】 】 【     》注1  表中—的抽检数量》均为最?低要:求 ? :    》   ?  2 《 每一项功能—检验次数均为1次】  【       3】  带?有“☆?”,。标的:项目内容为》可选项系统设—置不涉及此项目时】检测:、验收不《。包括:此项目 《 》     2)【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基本配置—。与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符合性;】   】  : 3)系统部件的选!型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 《。     》 4)?。。系统部件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符—合性; 》 ?。      —5)系?。统内的?。任一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     】 6)系统》内的任一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模块和消火】栓按钮的《启动功能《; : :      7!)参与联动》编程的输入模块的】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 ,    》  8)系统—内,的任一火灾警报器的!火灾警报功》能;  !    9)系统内!的任一?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和广播】扬声器的《应急广播功能; 】 《   ?。。  : 10)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 !   》   1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功能; 《  —    12)防】火门:监,。控器的启动功能; ! ?   《   13)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启动控制】。功能; —     【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水泵、预】作用阀?组、雨淋阀》组,的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    1》5)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电—动挡烟垂《壁的联动控制功能】送,风机、排烟风—机,的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  :  16)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      】1,。7)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      】。18)系统整体联】动控制功能 【    【 ,2 :。 B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消【防控制室存档—文件资料的符合性;!   】   2)本标准第!5.0.3条规定】资料的齐《全性、符合性—; ?    【  3)系》统内的任《。一,消防电话总机和电话!分机的呼《叫功能; 【  《 ,   ?4)系统《。内的任?一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功能;! ?。    —  5?),系统内的任一—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器)和探测—器的监控报警—功能;? ?   》。  : 6)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和传感器】的监控报警功—能   !  3 《。 其余项目均应为】。C类项目 ! 5.0.6—  :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A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为0、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小】于或等于2、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与C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之和》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5%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  【。   2  不【。符,合本条?第1:款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 】 5.0.【7  各项检测、】验收项目中有—不合格的应修—复或更?换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