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  系统检测!与,验收 】。 5.0.1【 , 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系统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 5》.0.2  —系统的检测》、验收应按表5.0!.2所列的》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按本!标准第3章、第4章!的规定和附》录E中规定的检查内!容和方法进行—按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5.:0.3 《 系统检测》、验:收时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齐:全,。性和符合性检查并按!附录E的规定填写记!录 —。     1— ,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 【 《    《 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 ,  :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  :4  ?系统安装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     5  !系统部?件的现场《设置情况记录; 】  —   6  —系统:联动编程设计记录;!   】  7  系统调】试记录; 》   【  8  系统设】备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 5.0!.4:  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其他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检测、】验收应在各系—。统功能满足现行【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系统设计—。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 ? 5.0》。.5  根》据各项?目对系统工程质量】影响严重程度的不】同应将检测、验收】的项目划分为A、B!、C三个类别 【。   【  1  》A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消【防控制室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规定】; 表5!.,0.2 系统工【程技:术检测和验收—对象、项目》及数:量 ! ! 【 — : ! 》 【 —。 !。   —  : ,注1  表中的抽】检数量均为最—低,要求 《 :        ! 2  每一—项功能检《验次数均《为1次 】。       【  3?  带有“☆”【。标的项目内容—为可:选项:系统设置不涉及【此项目时检测、验】收不包括此项—目 《     【 2)?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基!本配置与设计文件】和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的符合性》; 【  :。 ,  :3):系统部?件的:选型与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 , , ,      4)系!统部件消防》产品准入《制度的符合性—; 【     5)系统!内的任一《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 【 , ,     6)系统!内的任一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模块和《消火:栓按钮的启动功【能;: —     》7)参与联动编程的!输入模块《。。的动作信《号反馈功能》;,。    ! , ,8)系统内的任一火!。灾警:报器的火灾》警报功?能; 】   ? , ,9)系统内的任【。一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设备《和广播扬声器的应急!广播功能; !   《   1《0)消防设备应急】电源的转换》功能;? —     11)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控制功能; 【 》     12)】防火门?监控器的《。启动功能;》。 ,     ! 13)气》。体,灭火控制《器的启?动,控制功能《;  】    1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消防水泵、》预作用阀组、雨【淋阀:组的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15)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电动挡】烟垂壁?。的联动控制功能【送风机、排烟风机的!。消防控制《室直接手动控制功】能; 】     16)】。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     》17)电梯、非消防!电源等相《关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 》      1】8)系统整体联动】控制功能 【 :     2  B!类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消】防控制室存档—文件资料《的符合性; 】 ?。     2)本】标准第5.0—.3:条规定?资料:的齐全性《、符合性; — 《   ? ,  3)系统内的任!一消防电话总机【和,。电话分机《的呼叫功能》; 【。     》4)系统内的任一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可燃《气体报?警功能; 》  —    5)系统内!的任一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器)和探测》器的监控《报,警功能; 】   《   6)消—。。防设:备电源?监控器?。和传感器的监控报警!功能 【   ?  3?。  :其余项目均应为C】类项目 《 : ?5.0.6  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判定《准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A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为0、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小于或等于2!、,B,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与C类项目不合格!数量之和小于—。或,。等于检查项》目数量5%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合格; ! ,。     —。2 : 不符合本条—第1款合格判—定准则的系》统检测、验》收结果应为》不,合格 》 5.》0.7 《 各:项检测、验收—项,目,中有:不合格的应修复或】更换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加倍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