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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乡建】设档案的移交—。与,接收
—第八条? 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 (一《) 城乡勘测、】规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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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三)?。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
【(四) 》文物古迹《保护:档案;?
(!五) 城乡—建设基础档》案;
《 —(六) 国家【规定的?其他城乡建设档案】
《第九:条 城乡勘测、【规划档案包》括
? , (一)】 编?制城乡规划所需的、!经过评审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以】及压覆矿产等地质工!作成果报告;—
? 《 (二?) : ,。编制城乡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
】
?。 (三) !。城乡地形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四) 》依法批准《的城:乡、城镇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乡近:期建设规划及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专项规?划文本、图件—及相关基础》文,件、:电,子档案
《
第十条—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 《 (一) 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包括工【厂、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 (二)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城市—道路、轻轨工程、】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和排水管网、照明、!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等;!
【 (:三) 公》用,设施工程档案—包括:城市水源地、城【。市给水厂、站、管】网及:。附属:设施、城市燃气储】气库、站、管网及】附属:工程、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等!;
《 ? :(四)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包括铁路运输!站台建设、汽车【长途客?(货)运场》(站)设施、—机场:、港口码头;铁路隧!道、河道、公路【及输油、输气管道】经过城市段的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等;
】
【(五) 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档案等;
!。 —(,六) 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 , (七) 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
, 《。 (八《)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邮!政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等;
! , ?(九) 》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建制镇、集》镇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十:) 军事工程档【案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道)工程档】案和综合管线图【
第》十二条 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包括革命遗址、纪!。念,性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的历史照【片、图张、历史记】载和修缮记录—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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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乡建—设基础档案包括下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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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 城乡!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
! ? (二) 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市政】公用、土地》、环境保护、文物、!。园林、环境》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设计、科】研等单位以及各类开!发区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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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有关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计:划,、统计和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图等城乡建设文】件,
第十四条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乡建设!档,案的组成部分—房地产权属档—案包括
【 , :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 ?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包《。括房:屋登记?。簿、房产登》记申请书、收—件收据存根、权【属变:更登记表、》房地产状况》登记表、房地产勘】测调查表、墙界表、!房屋面?。积计算表、房—地产登记审》批表、房屋》灭籍申请表、房地】产税费收据》存根:。等;
】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统计报表、摄】影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缩《。微,。胶片:、计算机软盘、【光盘等;
】 :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属?冻结文件、房屋【权属代管文件历史】形成的各种房地产权!证、契证《。、帐、册、表、卡等!
》 房地产权属】档案由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负责接收和管【理
《
第:十五条 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的城乡—建设档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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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形成的城乡》建设档案《按照下?列,时限移交
—。 ?。 (《一) 《城乡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 (二) 】 城乡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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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城乡勘测规划!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城乡【建,设基础档案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至5】。年内向当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明确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文件的责任和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认!真收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应当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各单位工【。程文件的形成、立】卷、归?档,
》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请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接—收档:案后应当出具城乡建!设档案移交证—明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将城乡建设档案移】交证明纳入》产权产籍档案
【
?第十八条 》改建、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原工程档案重新编制!工程文件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尚未《将地:下管:线工程管理纳入城市!基本建设程序的应当!组织:对已有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普:查和:。补充测绘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由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统?。一接收和管理
【
第二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城乡建《设档案馆(室—)移交
第】二,十一条 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及《时修:改补充到本单位的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将修改补充!的地下管线专业图及!有关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城乡建设档案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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