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内的消防【工作:铁路、?。。航运、民航的—。消防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省公安!机关授权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控—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利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对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下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应当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一【)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
:(二)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
【(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组织建设情】况;
(四)消【防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情?。况;
(五)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使消—防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级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财政部门【应当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消防车通》道,的建设?和维护;《
(六)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
(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八)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
(九)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全社】会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十:)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新闻【媒体:。。。提供火险气象—信息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并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实!施监督管理;
【。(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省消防?协,会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或,者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落—实值班值宿、巡【逻检查等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七)《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重点防《火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三【)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 ,。所有权人出》租的建筑物、—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消防设施
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权—人分别?负责;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所有权人共同负】责全体所有》。权人应当成立—。组织、确定专人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常识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对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内容【不全、不合理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
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基本建?。设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消防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和配置】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设施、消防【水鹤、消《火栓等?并对其进《行维护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新】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十九条 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建设所需《经费应当《由地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不足》可以向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征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但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重新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备案】
第二?十一条 涉》及城乡建《设规划的铁路、【航运、民航、重点】国有林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外墙【保温:及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应—当预设与建成高度相!适,应、能够保障灭火】救,援需要的临时消防供!水管路?
第二十五条 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应当根据材料、工!艺、设备《特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火知识、防火避!险逃生教育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上述场?所,用于住?宿的房间禁止使用】明火使用电热—器具应当严格监管
!。第二十八条》 木:材加工和储存—单位的厂《区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禁止!。吸烟、动火;
(二!)敷:设电力?电缆线路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使用电力—设备作业后及—时切断电源;
【(四)进入厂区内】的机:动车辆配置阻火器】;
(五)设—置环型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毗,邻其:他建筑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应当设置防火—分隔
?商服用房应当与建】筑主体形成》防火分隔
林—区与居(村》)民区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三:十条: 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库区、堆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其他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应当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并配备必要的!逃生器材《
,有雷击、《静电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测《
第:三十一?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
第三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包】装上应当贴附危险】品标志?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性能—。检测
仓库》。、堆:栈、货场储存—可燃易燃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定保证防火!距离不?得超储?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可燃物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储!存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内使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器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式照明灯具【;
:(四)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五—)餐饮服务》场所餐厅内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六)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非》营,业期间未关闭和【熄灭不必要的—电源、火源》;
(七)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八)林】区与居(村)民区防!火,隔离带?内堆放?可燃:物居(村)民区内】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设立!场院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九)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十)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吸烟;
(十一!)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
(十二》)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动】火或者?存放物品;
(十三!)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四)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和未熄!灭的炉灰;》
(十五《)值班值宿人员【脱岗、漏岗
第【三十四?条 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
(二)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三)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
(四)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如实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文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乡镇、村】屯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加水点》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场院及粮】库,等储粮场所的火源和!电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柴,草垛应当合》理堆放在村屯—外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公共场所【个体业主;》
(三)建设工程】和建筑?内部装饰、装—修的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程:监理人员;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
(】六,)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保管—、装卸?人,员;
(八)其他】根据需要应参训【的人员
《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决定并组织公安、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实—施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消防规划建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十条 》。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乡镇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根据!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乡镇、村屯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装备【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调:度和指挥独立或【者协同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或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技能训练!能够扑救初期—火灾及时疏散—火灾现场人》。员、抢救《物资
第四》。十三条? 组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政府:、单:位、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业务训练《以及相关《经费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设有灭火》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用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协管员合同制消!防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对因参?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章 火灾扑—救和调查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联合扑救机】制制定大型火灾联合!灭火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消防队与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灭—火演练
第四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火?灾扑救?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戒区?。。域实行?局部: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
(》二):。环保:部,门应当?到场:监测提?出环境保护应急措】施;
(《三)医疗救护单位应!当迅速到场实施【救助;
(四—)供:水、供电单》位应当保《障,火灾扑救供》水、用电;》
(五)燃气、供电!单位应当及时切断起!火建筑的《气源、电源》;
(六《)通信单位》应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保障消防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运输
?第四十九《条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报警积极实施自】救控制初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调查工作的!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依法《由,其他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火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第《六章 应急》救援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制定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救援—。需,要配备专业装备储】备必要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组织!队员开展专业训练、!专业:培训:和演练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应当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队应当!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十:八条 ?发生灾害事》。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等级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可以根据灾》害等级?和特性授权专业【部门实施指挥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履行】。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消】防职责和《义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并由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或者《建筑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其参【加培训;拒不参加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十四条 单》位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高火险等!级是指城市火险气】。象等:级,规定的四级火险等】级,。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