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内的消防工作!铁路:、航运、民》航的消防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省公—安机:关授权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控》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利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对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下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应当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一)?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 (二)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 (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组织建设情况】。; (四《)消防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情况?; (五)》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使消防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级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财】政部门应当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消!。防车通道的》建设和?维护; (》六)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 《(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八》)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 (九)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全社会!。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十:)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新闻媒体提供—火险气象信息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并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实施监督!管理;?。 ,(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省消防协会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或者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落实值班值】宿、巡逻检查等【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七)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重,点防火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三)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 所有权人》出租:的建筑物《、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消防设施 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权人分别—负责;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所—有权人共同负责全体!所有权人应当成【立组织、确》定专人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常识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对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内容不全、】不合理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 》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基本建设!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消防》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和配置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设施、【消防水鹤、消火栓】等并对其进行维【护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新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十九条 【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建设—所需经费应》当由地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不足》。。可以向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征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但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重新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备《。案 第二《十一条 涉及—城乡建设规划—的铁路?、航运、民》航、重点国有林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外墙保温》及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应当预设与建成高】度相适应《、能够保《。障灭:火救援需要》的临时消防供水【管,路 第二十五条 】。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应!当根:据材料?。、工艺?、设备特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火,知识、防《火避:险,逃生教育《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上述场【所用于住宿的房间禁!止使用明火》使用电?热器具?应当严格监管 第二!十八条 木》材加:工和储存《单位的厂区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禁止吸《烟、动火《; (?二)敷设《。电力:电缆线路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使用电力设备作业!后及时?切断电?源; (四)进【。入厂区内的机—动车辆配置阻火【器; (《五)设?置环:型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毗邻其他建筑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应当设置防火】分隔 商服》用房应当与建筑主体!形成防火分隔 林区!与居(村)民区【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三十条 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库区【、堆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其他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应当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并配》备必要的逃生器材】 有雷击、静电【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测 第三十—一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 第【三,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包装上】应当贴附危险品【标志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性:能检测 仓库、【堆栈、货场储存可燃!易燃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定保证【防火距离不》得,超储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可燃物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储存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内使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器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式照明—灯具; 《(四)?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五)《餐饮服务《场所餐厅内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六)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非营业期间未关闭】和熄灭不《必要:的电:源、火?源,; (七)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八,)林区与居(村)】民区防?火隔离?带内堆放《可燃物?居,(村:)民区内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设?立场院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九!),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十)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吸烟;》 (十?一)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 (十二)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动火?或,者存放物品; (】十三)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四)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和》未熄:。灭的炉?灰; (十五)【。值班值宿人》员脱:岗,、漏岗? 第三十四条— 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 !(二)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三)—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 (四)《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如实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文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乡镇、—村屯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加《水点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场院及粮库等储粮】场所的火《源和电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柴草垛应当》合理:堆放:在村屯外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公共场所个体业主!;, (三)建设—工,程和建筑内部—装饰、?装修的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程监!理人员;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 (六)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保管、装—卸人员; (八【)其他根据》需要:应参训的人员 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决定—。并组织公安、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实《施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消防【规划:建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十条 【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乡镇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根据《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乡镇、村屯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装【备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调度和?指挥独立或者协同】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或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技能训练能够扑【救初期火灾及时【疏散火?灾现场人员、抢【救物资 第四—十三条 组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政府、单位》、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业务训练!。以及相关经》费,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设有?灭火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用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协管员合同!制,消防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对!因参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章 火灾扑救—和调查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联合扑救机【制制定大《型火:灾联合灭火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消《防队与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灭火演》练, 第四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火《灾扑救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戒区域?实行局部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 《(二:)环保部门》应当到场监测提出】环境保?护应急措施; 【(,三)医疗救护单【位应当迅速》到场实?施救助; 》(四)供水、供电】。单位应当《保障火灾扑救供水、!用电; (五—。)燃气、供电—单位应当及时切【断起火建筑》的气源、电源; 】。(六)通信单—位应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保障消】防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运输 第!。四十九条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报警积极实—施,自救控制初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调《查工作的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依法由其他—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火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第,六章 ?应急救援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制定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救援》需要配备专》业装备储备》必要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组织队员开展专】业训练、专业培训】。和演:练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应当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队应当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十》八,条 发?生,。。灾害事?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等【级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可以根据灾害—等级和特性授—权专业部门》实施指挥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履行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消《防职责?和义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并由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或者建筑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其参加培】训;拒不《参加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十四条 单位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高火险等级是指城市!火险气象《等,级规定的四级火【险等级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