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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内的消防工】作铁路、航运、【民航:的消防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省公安机《关授权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控【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利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对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下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应当—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一)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 (二!),。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 (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组织建!。。。设情况; (—四):消防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情况;》。 (五)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使:消防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级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财政部门应当【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消防车》通道的?建设:和维:护; (《六)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 (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八【)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 (》九)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全社会】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十》)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新闻媒体提供火】险,气象信息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并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实施监【督管:理; (《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省消防协会!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或者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落实值班值宿、【巡逻检查等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七)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重点防火》。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三)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 所有权人出租】的建筑物、》。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消防设施 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权人分】别负责;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所有【权人共同负责全体】所有权人应当—成立组?。织、确定专人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常识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对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内容不》。全、不合理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 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基本建—设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消》防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和配置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设施、消【防,水鹤、消火栓等并对!其进行?维护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新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十:九条: ,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建设】所需:经费应当由地—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不足《。可以向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征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但】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重》新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备案 第二十一条】 涉及城乡建—设规划的铁路、【航运、民航、重点】国有林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外墙保温及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应当:。预设与建成高度相适!应、能够保障灭【火救援需要的临时消!防供水?管路 第二十—五条 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应当根!据材:。料、:工艺、设备特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火知识!、防火?避,。险逃:生教育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上—。述场:所用于住宿的房【间禁止使用明火使用!电热器?具应当严格监管【 第二十八条 【木材加工《和储存?单位的厂区》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禁止》吸烟、动火;— (二?)敷:设电力电缆线路【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使用》电力设备作业后【。及时切断电源; 】。(,四)进入厂区内的机!。动车辆配置阻—火器; (五)设置!环,型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毗邻—其他建?筑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应当设置【防火:分隔 ?商服用房《应当与建筑》主体形成防》火分隔? 林区与居(村)】。民区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三十条 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库区、堆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其?他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应—当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并配备必【要,的逃生器材 有雷】击、静电《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测 :第三十一《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 第三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包装上应当贴附危】险品标志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性能检测 仓】库、堆?栈、货场储》存可燃易燃》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定保?证防火距离不得超】储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可燃物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储《存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内使】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器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式照明灯】具; (四)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五)餐饮【服务:场所餐厅内》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六)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非营业期间!未关闭和《熄灭不必《要的:电源、火源》; :。(七)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八)林】区,与,居(村)民区防火隔!离带内堆放可燃物】居(村)《。民区内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设立:。场院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九)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十)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吸烟; (【十,一)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 (】十,。二)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动火或者存放物品;! (十三)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四!)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和未熄灭的【炉灰;? (十五)值班值】。宿,人员脱岗、漏岗【 第三十四条 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 (二【)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三)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 !(四)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如实?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文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乡镇、村】屯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加》水点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场【院及粮库《等储:粮,场,所的火源和电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柴草垛应当合理】堆放在村屯外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公共《场所个体业主; (!三)建设《工程和建筑内部装饰!、装修的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程监理?人员;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 (六)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保管:、装卸人员; 【。(八)其他根据需】要应参训的人员【 ,。。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决定并组—织公安、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实施】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消防规划【建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十条! 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乡镇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根据—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乡镇、村】屯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装备: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调度和?指挥独立或》者协同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或?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技能》训练能够扑救—初期火灾及》时疏散火灾现场人】员、抢救物资 第】四十三条《 组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政府、单位》、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业!务训练以及》相关经费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设有灭火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用?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协管员合同制消防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对【。因参: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章? 火灾扑救和调【查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联合!扑救机制制》。。定大型火灾联合灭】火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消防队与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灭火演】。练 第四《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火》。灾扑救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戒区域—实行局部《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 (二—)环保部门》应当到场监》测提出?环境保护应急措【。施; ?(,三)医疗救》护单:位应当迅速》到场实施救助;【。 (四?。)供水、供电单位应!。当保障火灾扑救供】水、用?电; (五)—燃,气,、供电单位应当【及时切?断起火建筑》的气源、《电源; (》六)通信单》位应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保障消防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运输 —第,。。四,。。十九条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报警积极实施自救控!制初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调查?工作:的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依,法由其他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火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第六章《。 应急?。。救援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制定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救援需要【配备专业《装备储备必》要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组织?队员开展专业训练】、专业培训和—演练: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应当!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队应当!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十八条 发生灾害事!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等级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可以—根据灾害等级和特】性授权专业》部门实?施指挥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履行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消防职责【和义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并由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或者建筑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其参加培训;拒不】参加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十四条 《单位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高?火险等级是指—城市火?险气:象等级规定的—四级火险《等,级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