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内的消防工作铁路】、航:。运、民航的消防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省公安【机关授权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控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利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对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下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应当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一)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
(二)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
】(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组织建《。设情况;
(四)消!。防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情况;
(五【)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使消防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级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财政部!门应当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消防车通道的】建设:和维护?;
(六)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
(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八)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
(:九)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全社会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十:)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新闻媒体提》供火险气象信息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并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实施!监督管理;
(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省消:。防协会?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或者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落实值】班值宿、巡》逻检查等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七【)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重点防火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三)】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 所有【。权人出租的建筑物】、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消防设施
!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权人分别】负责;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所【有权人共同负责全】体所有权人应当成】立组织、确定专人】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常识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对—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内容不全》、不合理《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
?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基本建?设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消防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和配置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设:施、消防水鹤、消】火,栓等并?对其进行维》护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新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十九条 《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建设所需经费】应当由地《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不足》可以向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征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但: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重新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备案
第【二,十一条 涉及城乡建!设规划?的铁路、航运、民】航、重点《国有林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外墙保温及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应》当预:设,与,建成高度《相适:应、能够保》障灭火救援需要的临!时消防供水管—路
:第二十五条》。 ,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应当根据《材料:、工艺、设备特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火知识、】防火避险逃》生教育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上述【场,所,用于住宿《的,房间禁止使用明火使!用电热器具应当严格!。监管
第二十—八条 木材加工【和储存?。单位的厂区》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禁止吸】烟、:动火;
(》二)敷?设电力?电缆线路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使用《电,力设备作业》后及时?切断电?源;
(四)进【入厂区内的》机动车辆配置阻火】器;
?(五)?设,置环型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毗邻其他建筑】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应—。。当设置防《火分隔?
商服?用房应当《与建筑主体形成防】火分隔
林区与居(!村):民区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三十—条 :。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库区、堆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其他《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应《当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并配备必要的逃【生器材?
有雷击、静电【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测
第三十】一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
第三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包装!上应当贴附危险品标!志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性能检测
》仓库、堆栈、货场储!存可燃易燃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定保证?防火距离不得超储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可《燃物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储存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内使》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器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式照明灯具;!
(:。四)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五)餐饮服务场【所餐厅内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六)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非》营业期间未》关闭和熄灭》不必要的电》源、火源;
(【七)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八)林【区与:居(村?)民区防火隔—离带内堆放可燃【物居(?村):民区内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设立场院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九,)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十:)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吸—烟;
(《十一)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
(十二【)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动火或》者存放物《品;
?(十三)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四)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和未熄【灭的:炉,灰;
(十》五,)值班?值宿人员脱岗、【漏岗:
第三?十四条 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
(二)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三)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
:(四)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如?实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文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乡镇、村屯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加水点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场院及粮库等储!粮场所的火源和【电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柴草垛—应当合理堆》放在村屯外》。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公《共场所个《体,。业主;
(三)建设!工程和建《筑内部装饰、装修】的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程监理人员;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
(【。六)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保管—、装卸人员》;
(八《)其他根据》需要应参训的—人员
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决定并!组织公安、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实施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消防!规,划建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十】条 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乡镇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根据: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乡镇、》村屯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装备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调:度和指挥独》立或者协同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或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技能训】练能够扑救初期火】灾及时疏散》火灾现场人员—、抢救?物资:
第:四十三条 组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政府、—单位、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业?务训练以及相关【经费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设有灭火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用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协管员合同】制消:防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对因?参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章 火灾扑—救和调查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联合扑救!机制:制定大型火灾—联合灭火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消防队与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灭【火,演练
?第四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火灾扑救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戒区域?实行局?部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
(二】)环保?部门应?当到场监测提出【环境保护应急措施;!
(三)《医疗救护单位应当】迅速到场实施救助;!
(四)供》水、供电单位应【当保障火灾》扑救供?水、用电;
(五】)燃气、供电单【位应当及时切断起】火建筑的气源—、电:源;
(六》。)通信单位应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保!障消:。。。防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运输【
第:四十九?条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报警》积极实施自救控制初!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调查工作的—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依?法由其他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火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第—六,章 应?急救援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制定】。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救援需要配—备专业?装备储备必要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组织队!员开:展专业训《练、专业培》训和演练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应当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队:应当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十八【条 发生灾害事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等级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可以根据灾害等】级和特性授权专【业部门实施指挥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履行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消防职责和义—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并由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或—者建筑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其参!加培训?;拒不参加》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十【四条 单位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高火?险等级是《指城市火险》气象等级规》定的四级火险等级】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