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010】年8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6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重点国有林资源!管理机?构负责?重点国?有,林区内的消》防工作铁路、航【运、:民航的消防工—作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以【及省:公安:机关授?权范围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行—政处罚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控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权利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对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中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对举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消防职《责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下!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应【当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一—)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
(二)城》乡消防规《划,编制和审《批情:况;
(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组织建《设情况;
》(四)消防和应急】救,援经费保障》情况;
(》五)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情?况;
(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使消防!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业规划【相衔接;
(二【)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级,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财【政部门应当为消防】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城【镇消:防车通道的建—设和维护;》
(六)市政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消防:水,鹤等消防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
(七)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八:)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做好消》防知识的教育、教】学和培?训;:。。
(九)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全社—会,消,防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
(十)】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及新》闻媒体提供火—险气象信息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对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四)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工作并调查火】灾事:故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五)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六)对投》入使用的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实】施监督管理;
【(七)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 :省消防协《会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进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或:者报告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落实!值班值宿、巡逻检】查等:防火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七)对本单位人员!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定重【点防火期、》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
(三)—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四)!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五)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四条 所《。有权人?出租的建筑物、场】所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约定!消防安全责任并按】照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消!防,设施
?。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权?人分别负责》;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所有权人》共同负?责全体所《有权人应当成立【组织、确《定专人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组织制【定并落实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消【防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 公民—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常识:及逃生技能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增强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与城【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审查城乡规【划时应当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参加对缺《少消防规划或者【消防规划内》容,不全、不合》理的:城,乡规:划不:得批准?
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市政设施基本建!设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消】防,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和配》置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设施!。、消防水《。。鹤、消火栓等并对】其进行维护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新建的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第十九条 消防】队,(站)和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建设所需经费【应当:由地方?。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不】足可以向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征?收,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费的:征收:按,照省人民政府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但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且不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已经依法备—案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需要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者—重新备案
建设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工程项目!分解备?案,
第二十一条— 涉及城乡》建,设规:划的铁路《、航运、民航、重点!国,有林区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标准和!施工质?量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外墙保温【。及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使用《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装修、装饰!材,料
高层建筑的【施工现场应当预设】与建成高《度相:适应、?能够保障灭火救【援需要的《临时消防供水管路】
,第,二十五条 》禁止安装《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应当根—据材料?、工艺、设备—特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防火知识、防】火避:。险逃生教育制—定火灾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上】述场所用于住宿的房!间,禁止使用明火—使用电热器具应【当,严格监管《
,第二十八条 —。木,材,加工和储存单—位,的厂区应当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一)禁《止吸:烟、动火《;
:(二)敷《设电:力电缆线路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三)?使用电?力设:备作业后及时切断电!源;
(四)—进,入,厂区内?的机动车辆配置【阻火:器;
(五)—设置环型《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消防规》定毗邻其他建—筑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内时应当】设置防火分隔
【商,服用:房应当与建》筑主体形成防—火分:隔
林区与居—(,村)民区之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三,十条 城镇》易燃建筑密》集区、库区、堆栈、!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其他】单位: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公众聚【集场所、公》共交:通工具、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应【当保证逃生通道畅通!并配备必要》的逃生器材
—有雷击、《静,电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技《术检测
《。第三十一条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监控《中心联网
》第三十二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包装上应当》贴附危?险品标志《
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车:辆应当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性能检测
仓库、】堆栈、货场储存【可燃易燃物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定保证防火距离】不得超储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下列行为
(一)文!物保护单位内堆放】。可燃物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内,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储存可》燃易燃物资的—仓库内使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器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式照明灯具;!
(四)公共—娱乐: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五)餐饮服务场所餐!厅内存放、使用充】装易:燃液体?、气体?的钢瓶;
(—六)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使用电》炉、电褥《。等电热器具》非营业期间》。。未关:闭和熄灭不必要的】电源、火源;—
,(七)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八)林区—与居:(村)民《。区防火隔离带内堆放!可燃物?居(村)民区—内和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设【立场院堆放》。柴草等?。可,燃物;
(九)【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十)商》品批:发、零售《营业场所《。内吸烟;
(十【一)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
?(十二?)楼梯间、公共通道!内动火或者存放物】品;
(《十三)棚《厦内动火、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四)《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和未熄【灭的炉?灰;
?(,。。。十五)值班》值宿人员脱岗、【漏岗
第三十四条】 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禁—止下:。列行为
(》一)以柴草、—木,柴,、木炭、煤炭—等为燃料的生—活用火和餐》饮服务业《。的经营用火》;
(二《)室外吸烟》、,烧荒、烧垃圾;
(!三)室外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和能散发火花的】生产作业;
(四)!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如【实出具?消防技术服务文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 乡【镇、村屯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布【局的要求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加水点
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农】村场院及粮库等储粮!场所:的火:源和电源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柴草《垛应当合理堆放在】村,屯外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组织下?列人员参加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事消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公共:场所个?体业主;
(三【)建设工程和建【筑内部装饰、装修】的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程监理人—员;
(《四)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调试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五)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
(:六)电焊、气焊操作!人员;
(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保管、》装卸:人员;?
(八)其他根据】需要应参训的人员
!。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事项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决定并组【织公安、《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实施》
第四章 消—防组织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消防规划!建立公?安,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第四十条 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以外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承担:本,行,政区域的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乡镇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或者根据需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一条 —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参?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执行乡【镇,、村:屯,志愿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装备具体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应当!。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指导?、,调度和指挥独—立或者协同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或者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志》愿消防队《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技:能训练能够扑救初期!火灾及时疏散火【灾现场人员、—抢救物资
》第四十三条 —组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政府、?单位、组织应当提供!消防装备、》。设施、业务训—练以及相关》经费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 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设—有灭火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在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招【用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协管员合同制消防】。。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消防协?管员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日常消防工作!
第四十《六条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对因参《加执勤训练、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章 ?火灾扑救和调查【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火灾联合扑救】。。机制制定大》型火灾?联合:灭火: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公安消防队与社!会应急救援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合灭火演》练
第四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火》灾,扑救需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公!安机关应《当设立警戒区域【实行局部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
(二)环】保部门应当到场监】。测提出环境保—护应急措《施;
(三)医疗救!护单位应当迅速到场!实施:救助;
(四)【供水、供电单位【应当:保障火灾《扑救供水、用电;
!(五)燃气、供【电单:位应当及时切断【起火建筑的气源、电!源,;
(六《)通信单位应当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七)交通运输单!位应当优先保障消】防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的运输—
第四十九条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气象、地—震、测绘、环保【。、通信等部门和供】水,、,供电、燃气》等单位应当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及时、无偿!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第五】十条 ?。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立?。即报警积极实施自】救控制初期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物】资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清理、》变动火?灾现场?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调查工作的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事故【调查时发现》依法:由其他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火灾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火—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机构【。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第:六章 应急》。救援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及【其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制定【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应急救援演练
【第五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和应】急救援需要配备专业!装备储备必》。要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组织队员!开展专业训》练、专业培》训和演练
第五【十七条 公安消防队!应当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消?防,队应:当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五十八条【 发生灾害事故【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害等级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统一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可以根据—。灾害等级《和特性授权专业部】门实施指挥》
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履行政府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职,责共同承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消防职责和义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提请人民—政府责令履行并由】有关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建筑物、场—所的使?用性质、防火—防烟分区或者建筑】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按照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八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的责令其参加培【训;拒不参》加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 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二,)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七?十,四条 单位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对!危,害消防安全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在?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审核验收、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中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七十六条》 本:条例所称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的《标准由省《公安机关制定
高】。火险等级是指城市火!险气:象等级规定的四【级火险等级
第【。七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6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5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