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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20!09:年8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 根据20》16年11月—1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等70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月4: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等31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维护国《家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社会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利!用,和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与公】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办法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 市(地)、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 —   第四条 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汇交制度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副本;非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汇交目录  !。 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汇交《;使:用其他资金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出资人负责汇【交 :。   第五》条 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副本!   (一)国家等!级,的天文、三角、导线!、水准?、长度、重》力测量和卫星大地】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和,图件资料;》   (二》)国家基本比—例尺:1,:500《0、1:《1万:、1:2.5万、1!:5万、1》:10?万、1:25万【、1:50》万、1:100【万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资料;遥感】卫星:和其他航天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及》影像资料;   (!四)编制国家、省、!市、县级综合地图(!集、册)和普通【地图(?。集、册);》   (五》)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等  《 第六条 下—列测绘成果应当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副本或者目】录 :  :(一)国《家基本比《。例尺1:500、】1:100》。0、1:2000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的副本】;   (二)【5平方千米以上【1,:500、1:【1,000、《1:20《00、1:》5000比》例尺专题《测绘成果目录; 】  :(三:。)非基础航》空,摄影数据《、,影像资料目》录;:。   (四)国家、!省及地方重点建设】工程中?的测绘?成果目录《   《第七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经批准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国【。内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资、【合作完成《的测绘成果中方合资!、合作者应当—在依:法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全部测绘成果副【本的同?时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  《 第八条《 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和】地方财政《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自测绘项目完【成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后的一】个,月内进行汇总并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目录进《行整理定期编辑全】省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有:关部门掌握的—地,名、境界、交—通、水系《、水利?设施、土地覆盖【等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变化后》的资料?提供给?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变《化的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更新   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统一保管保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的保管制!度对:接收的测《绘成果?。资料及时进行分类】编号、?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提!供、转让或者开【发利用所保管的测绘!成果 《 , ,第十一条 测绘成果!生产、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测绘成《果保管制度配置必】备的保管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测绘【。成果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当履?行,。交接手?续,;发:。。生,。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需按要求填写使【用申请表向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使用证明函;  !。 (二)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三)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  (四)单位【的,保密管理规章、内部!。使用:手续以及包含—保管设施、环境等】。内容的说明材料; !  (?五):负责保?管,涉密成?果的内部机构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的应当—。。当场予以审批—;情况特殊、—不,。能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第十:三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与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签订安【全保密责任协议【明确该项测绘—。成果的密级、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范围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四条?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使用单》位销:毁失去使用和—保,存价值的测绘成【果时应当进行鉴【定并:履行登记造》。册和监销手续 【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应当征得指定】其保管?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测绘?成,果使用单位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进行【 ,。   第十五条【。 下列信息数据属于!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一!)黑龙江省版图重】要特:征点、地势、地貌分!区位置等《地理信息《数据;   —(二)?拟冠以“《黑龙江”、“黑龙】江省”、“》全省”等字样的地】理,信,息数据;   【(三)黑龙江—省重要山峰的高程、!位,置;:   (四》)经相邻《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联合勘定!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市(地)、县(【市)界线长度及行政!区域面积; —。  (五)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商其!。他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及—属性:等信:息数据 《   第十》六条 需要公布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所】要公布的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资料【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公《。布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  :在,行政管理、新闻媒】体,传播、?公开出版及对外交流!等对社会公众有【影响:的活动中需要—。使用省级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应当使用《依法公布的数据【。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经规定》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   ?第十九条 》测绘成果《保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对汇交的》测绘成果《擅自复制、提供、】转,。让、开发利》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对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的】指定   —第二十条 测绘成果!。生产、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要【求保管测《绘,成,。果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造成】测绘:成果丢失或》者泄密不向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私自—销毁涉密测绘成果】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由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或—者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接收【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未依法—。出具汇交凭证的; !。  (二)未及【时向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移交测绘成【果资料的《; :  (三《)未:依法编制和公布测】绘成果?资料目录的; 【。  (?四,)违反涉密》测绘:。成果审?批程序和时限的【;   《(五)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进行?处理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二十三条 法律!、,法规对编《制出版地图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1989《年6:月26日发布—19:97年?12:月31日修》订的黑龙江》省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