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 黑《龙江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8号【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省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  】 《 : ! 【 , 】 》省长王宪《魁 ? ,。。。  : 】 【 ! 》 :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城:建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工程—。。建设档案的业务指导!并确定乡(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工作 第【五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公益性的科!。学技术事业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并依》法建立城建档—案馆: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 第六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其建设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第七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地》上建筑信息》和地下管线》信,。息并:。实现动态管理 第!八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抗震工程等!的前期、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各环节!。所形成?的,具体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和图—纸; ?   (二)—人民防空档案中与城!乡建设?相关的项《目以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档?案;   (三】)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络、地铁、工】业、广播电视等)】和有关隐蔽工程【的档案;《 ,   (四)建【设,。系统:。。内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等有关业务技术【档案;  — (五?)城:乡,交通、电《力、邮政、通讯【、铁路?等与:城乡建设有关的档案!; :   ?(六)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资】料、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城乡: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城,建档案 《 第: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内按照城建】。档案的管理范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城建档《案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对报送】的城建档案真实【性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进行查验!  ? ,本办法第八条(一】)项规定《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报送;(二)、(!。三)、?(四)、(》五)、(六)—、(七)项规定的城!建档案由《责任单位负责报【送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未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参】加并按照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规定验收城建档案!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发放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报《送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分维》修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置有变!更的及竣工》图变更超过有—关规定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报送   停建、!缓建工程《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临》时保管;撤》销建设?单位的撤销前其工程!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竣工测量和》补,测补绘?由普查或《者测量?单位:。编制地下管线档案】并在普查或》者测量?结束后三《个月内报《送 第《十,三条有关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 第十】四条城建档案的报送!与接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其中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补救 》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城建档案;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不得倒卖档案】;不得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 第十六!条永久保《存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划】进行整?理和装订并定期【修复和复制 第十!七条报送《、管理的城建档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档:案保护?保管的规《定 第十》八条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十九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分批【向社会开放城建档案!目录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身份证》、工作证或者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一!条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对外利—用时应当逐步—以复制件代替—原,件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印!章的复制《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城建!。档案可以《实行:有偿利?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城建档案》。的报送人和》捐赠人有《无偿:优先利用城建档案】。的权利;社会—福利机构和学校【可以无?偿利用?城,建档案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报,送建设项目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 其他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誉评价—不良记录 》 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未按》照规定立卷归档的】;   (二)】。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   (《三)未按照规定【开放档案的》;   (—四):不,及时挽救破》。损或者变质档—。。案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省农垦、森工】系统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名称《修,改为“黑龙江—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内容中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均修:改为“城《乡,。。规划”、“城—乡建:设”  》 二:、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三、第四条【修改: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城建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工程建设档】案的业?务,指导并确定乡—(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工作”》   四》、第六条《修,改为“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其建?设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地上建《筑信:息和地下管线信息】并实现动《态,管理” 》  六、第》七条改为《第八条第《。(三:)项修改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络、地铁【、工业、广播电视】等)和有关隐蔽工】程的档案;” 【   第(五)项】中的“电信”修【改,为“通?讯” ?   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城建档案” !  七、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内按照城建档【案的管?理范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城建档案《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对报送《的城建档案真实【性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进行查—。验”: ,   八、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城》建档案?的报送与接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其中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补救” 】   九、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十、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报送建》设,项目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十一、?。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誉评价不良记—录” 《  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