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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8号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业经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省—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 《 】 】。。 ,。 — 《 : 】省长王宪《魁
— ? ! 》 , ? 《。 ?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城建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工:程建设档案的业【务指导并确定乡(】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工作—。
第五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社】会公益性《的科学技术》事业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建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并【。依法:建,立城建档案》馆,保证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六】。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其,建设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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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地上建筑信息【和地下管线信息并】实,。现动态管理》
第八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 (一)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包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防洪工程、【抗震:工程等的《。前期、?施工以及《竣工验收《各环节所形成的具体!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和【图纸;
》 (二)人—民防空档案》中与城乡建》。设相关的项》目以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的档》案;
(【三):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络、地【铁、工业、》广播:电视等)和有关隐】蔽工程的档案;【
《(,四,)建设?系统内城乡规划、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等有:关业务技《术档案;
】(五)城乡》交通、电力、邮政】、通讯?、铁路等与城乡建】设有关的《档案;
》。 (六)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资料!、,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城乡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城,建档:案
第《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内按》照城建?档案的管理范—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城建【档案: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对《报送的城《建档案真实》性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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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第八》条(一)项规—定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报送;《(,二)、?(三:)、(?四)、(五》)、(?六)、(七)项【规定的城建档案【由责任单位负责报送!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未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参加并按《照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规定验【收城建档案对验收】合格的?档案发放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
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合《格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新?建的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应当!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报送
!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分,维修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置—有变更的《及竣工图变更—超过有关规定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报送
!停建、缓建工—程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临时:保管;撤销建设单位!的撤销前其》工程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第十二条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竣《工测量和《补测补绘由普查【。或者测量单位—编制地下《管线档案并在普【查或者测量结—束后三?个月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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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有—关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
】第十四条城建档案的!报送与接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其中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补救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城建?档案;不得将—。城建档案据为—己有;不得》倒卖档案;不得【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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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永久【保存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划进行整理》和装订并定期—修,复,和复制
第十七】条报送、管》理的城建档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档案保—护保管的规定—
第十八条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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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分批向社会开放城建!。档案目?录
第二十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身—份证、工作证或【者介绍信《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
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第二十一条已经开】放的:城建档案对外利【用时:应当逐步以复制件代!替原件有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印章的复—制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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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城建档!案可以实行有偿【利用:实行收支两条线【具,体,收费办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 :城建档案的》报送人和捐赠人【有无偿优先利用【城建档案的权利;社!。会福:利机构和《。学校可以无偿利用城!建档案?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报:送建设项目》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其他: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移交城】建档:案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誉评价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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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立卷归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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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 (三)未》按照规?定开放档案的;
! (?。四)不及时挽救【破损或者变质档【案,的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省农【垦、森?工系统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2!001年《5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对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作出如下修改
】
一、将名称修!改为“黑龙江省【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内容中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均修改为》“城乡规划”—。、“城乡建设”
! 二、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三?、第四条修改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档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
?城建档案部门应当】加,强,对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工程建设档案【的业务指导并确定】乡(镇)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确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地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城建档案工作”
】
四、第六【条修改为“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其,建设资?。金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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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城建档【案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地上建筑《信息和地下管—。线信息并实现动【。态管理”
【 ,六、第七条改为第】八条第(三)项修】改为“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讯》、网络、地铁、工业!、,广播电视等)和有关!隐蔽工程的档案;”!
第(—。五)项中的“电信”!修,改为“通《讯”
《。 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归,档的:城建档案”
】 七、第《八条改为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一个!月,内按照城建档—案的管?理范围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有关!城建档案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并对:报送的城建档案真实!性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进行:查验”
八、!。第十三条《改为第十四》条修改为“城建档】案的:报送与接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其中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应《。当及时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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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从事城建—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档案和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接受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十、: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和:范围报送建设项【目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十】一、: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四条修改为】“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签【订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誉评价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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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部分】条文的顺《序和个别文字作【了调整?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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