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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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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与序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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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建设部规【划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解说—)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整】。个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序位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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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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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在上一层《次规划指导下编制】若需对原规划作【重大变更应先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审查【机关审批后方可继续!编制
三、】关于有关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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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2.?0.:。1,.2:条提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区的有关审批文件”!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法律】凭证一般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等?
《四、关于重点—项目指重点建筑工程!。。。项目:
》 本规定2.】0.1.3条提【到“重点《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市范围内的!重点项目有位于城市!重点地段的》或城市主干道沿【线的:建筑工程《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高层建筑项目】和建筑面积大—于,1万m2的》建筑工?程项:目
【 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筑工!程项目一《般,指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对:建制镇?乃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和重要功能—。的建筑工程》项目:。如建制?镇汽车站《、影剧?院,以及位?于,。建制镇?重点地区《、主:干道沿线的重要【建筑:和大型开发建筑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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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开发建筑工【程项目一般指在规划!区范围内用地规【。模在3公顷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万m2以》上对建制镇发展【与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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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 本规定!2.0.1》.3条提到》“重点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由建设方《提供未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应!由建设方提供有关资!。料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前进行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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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设置
】 , : ?本规定3.0.1】.4条提到“按标】准配:套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确定其位置—、规模和设置方式】” 以居住为主【的各级?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原则上依据人口】规模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套设!置附属于建筑—底层:的配套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可列表】或用图?例,符号表示《;,需在独立《。地段设置的配套项】目应给出其总平面并!标,注,层数在配套公—建一览表《中罗列?其各项指标纯工业】区、仓储区、特【别是位于开发—区内的也应根—据其相应规》模配置生活》服务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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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规划—编制单元《规模的规定
【 本规】定4:.0.3.1条提】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单》元,一般控制在1—。0公顷至50公【。。顷之间不得小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小基】本地块”规划编制单!元亦即规《划,任务单位对其—。规模加?以限定旨在保—证规划深度适应【管理需要若规—模过:大成图比例相应缩小!小于1/100【0,后难以保证图纸的】清晰度?;若规模过小小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小基本地块容!易造成?见缝插针的情—况公共设施的配【。套得不到保证— 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规划要求】及城市?。设计要求难以—实施不利于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更不?便于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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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
! 《本规定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但上一层】。次规划未对控制【指标作出具体要【求的应扩大范围【统筹兼顾分》。解总体规划》的指标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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