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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省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要点说明 ! 一、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作用与序》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详细规—。划根据不同的需【要、任务、目标和深!度要求可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两种类型《”,“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与施】工”(建设部规划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解说)—修,建,性详细规划在整个】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序位关系【如下 《 :二,、关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要,。求 》  :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在上【一层:次规划指导下编【制若需对原规划【作重大变更应先提】出调整方案报请审】查机关审批》后方可继续编制【 《三、关?于有关审批文件 】     本规!定2.0.1—.2条提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区的有关审》批文件”《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法律凭【证一般?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等 【 ?四、:关于重?点项目指《。。重点建筑工程项目】  》 ,  :本,规定2.0.1.】3条提到“重—点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城市范】围内的重《点项目有位》于城市重《点地段的《或城市主干道—沿线的建筑工—程项目、大型—公共建筑项目、【。高,层建筑项目》和建筑面《积大于?1万:m2的建筑工—程项:目    】 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筑工程项《目一般指在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对—建制镇乃至城市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和【重要功能的建筑【工程项?目如:建制镇汽车站、影剧!院以及位于》建制镇重点地区、主!干道沿线的重要建】筑和大型开》发建筑工程》。项目 — ,  : 大型开发建—筑工程项目一—般指在规划区范【围内用地规模—在3公顷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万m2以】上对建?制,镇发展与建设具有】。较大影响《的开发项目 — 五、关于【。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 本规定2》.0.1.3—条提到“重点项目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应由建设方提供】未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点项目》应由建设方提供【有关资料《在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前进行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 六、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设置【 ?     本规定】3.0.1.4条提!到“按标准配—套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确定其—位置、规模和—设置方式” —以居住?为主的?各级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原【则上依据人口规【模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套设置附属》于建:筑底:层的配套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可—列,表或用图例符号表示!。。;需在独立地段设置!的配套项目应—给出其总《平面并标注层—数,在配套公建一览表中!罗列其各项》指标纯工业区、仓】储区、特别是位【于开:发区内?的也应根据其相应规!。。模配置生活服务中心!和生产服务中心 ! 七、《。关于规划编制单元】规模的?。规定 《 :    本规定【4.0.3.—1条提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编!制单:元一般控《制在10公顷至5】0公顷之间不—得小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小基本地块”—规划编?制单元亦即规—划任务单《位对其规模加以限】定旨在保证》规划深度适应管【理需要若规模—。。过大:成图:比例:相,应缩小小于1—/,1000后难以【保证:。。图纸的清晰度—。;若规模过》小小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最小基《。本地块?容易造成《见缝插针的情况公共!设施的配套》得不到保证 —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规划要求及》城市设计要》求难以实《施,不利于统一规划【、分期实施更不便于!规划管?。理 》八、关?于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  【   本规》定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但上一层次规—划未对控制指标作】出具:体要求的应扩大【范围统筹兼顾分【解,总体规划的指标【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