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生,产系统和附属设施动!力,配,。电
》。
,
,
12.8—.1: 生产系统宜单独!设1:0kV、6》kV高压配》。电室并宜与》。邻,近的附?属设施变配电室合并!
12!.8.2 生产系!统变电?所宜为室《内式生产《系统和邻近的附属】设施变配电所—之间必要时可设【置低压?联络线
!
,12.8.3 【 负:荷较大的《低压配(变》)电室宜设可自动】调,节,的低压静《电电容器补偿装【置
》
12.8.【4 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可采【用,全塑电缆当在厂房内!架空或?沿电缆沟敷设时可采!。。用无钢带铠装—全塑电缆室外埋【地敷:设时:应采用内钢带铠装全!塑电缆;在严寒【地区宜采用耐寒【电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