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 供 配 —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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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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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 供:配电:设计应根《据露天煤矿》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对主接线】系统、主变压—器容量?及台数、短路—容量:、单相接地电容【。电流限制及无功【补偿等应《采用:统筹兼顾的合理方】案;供配电系统应】简单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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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供—配电:设计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操作简单【、,维护方便和节能环】保型的成套设备及定!型产品
《
12.】。1.3 》供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标!准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 5007【0,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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