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 管线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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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进—行管:线之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应在平面!和竖向布置协调、紧!凑,合理管?线带布置宜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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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施工和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共架、共《沟布置用地》。特别紧张或有特殊】要求时可设计—综合管沟或采用城市!综合管廊型式—地下管线、》管沟不得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车!行道下面直埋—。式的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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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 综:合管沟(《廊):内管线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共沟;!
》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
: : 3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不得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 4 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
10.5.!4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管线的《交叉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应为正交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
1《0.5?.5 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管线综》合布置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宜按?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道【。、给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水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的顺序布置【
》
10.5.6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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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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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燃:气,体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
!
《
3 【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 , 4 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
10.5.7 】 地下?管线的管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地【下管线(或管沟【),穿越铁路、道路【时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m;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防护套管或管【沟套管或管沟—。两端应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城市型?道路路面、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以《外且不得小于1m】当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有排水沟—时套管应延伸出排水!沟沟边?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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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各种埋地或架!空,的管线、管》架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树木的最小》水平:间距和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当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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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构)筑物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贮罐区【引入厂区内的3【5k:V以上的高压—线如采用架空形式时!应减少高压》线在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总,平面设计时不应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布置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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