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管线综》合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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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统一进!行管线之《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之间应在平面和竖向!布,。置协调、《紧凑合?理管线带布置宜【与道路?或建:筑,红线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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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 《 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施工—和检修的《条件:下节约用地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共架、】共沟布置用地—。特别紧张或有特殊】要,求时可设计综合管】沟或采用《城,市综合管廊》型式地?下管线?、管沟不得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平行敷》设在铁路下面不宜】平行敷设在道路车】。行道下面直埋式【的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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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综合管沟(廊)【内管线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与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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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热力管【道不应与电力、通信!电缆共?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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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排】水管道?应布置?。在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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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丙类的】液体、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毒性气!体和液体以及—腐蚀:性介质管道不应【。共沟敷设并不得【与消:防水管共沟敷—设;
! 4》 凡有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管【线不:应共沟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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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及其他管线的交叉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应为正交困!难,情况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10】.5.5 —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的!一侧或将管线—。分类布?置在道路两侧管【线综合布《置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宜按?。电信电缆、》电力电?缆、:热力管道、》给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水管】道、雨水排水管道】、照明及《电信杆柱的顺序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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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 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给水管道应在!排水管道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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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燃气体管道应在!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除外《);:
—。 3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
】 4 —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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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7 地下—管线的管顶覆—土厚度应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及《土壤冻结深度—等条件确《定地下?管线(或管沟)穿越!铁,路、道?路时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1.!2m:;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层底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防护套管或!管沟套管或管沟两】端应伸出铁路路肩或!路堤坡脚《、城市型道路路面、!。公路型道路路—肩或:。。路堤坡脚以》外且不得小于1m当!铁路路?基或:道路路边有排水沟】时套管应延伸出排水!。沟沟边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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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8 各【种埋地或架空的管】线、管架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树木的最【小水平间《距和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的有》。关规定当间距—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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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9 : 架空?电力线路的敷设不应!跨越用可燃材—。料建造的屋顶及生】。产火灾危险性属于甲!、乙类的《建(构)筑物—以及甲、乙》、丙类液体和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贮罐区引入—厂区:内的3?5kV?以上的高《压线如采用架空形】式时应?减少高压线在厂区内!的长度并应沿厂区边!缘布置总平面设计】时不应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布置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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