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排 ! 土 《场
《
】5.1 一般【规定
!
5.?。。1.1 排土【场应首先选择—内部排土场当选择外!部排土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宜位于无【可采煤层及其—。他,可采矿产资源—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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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当必须【压煤或位于露—天开采境界内—时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
— 3 —应与露天煤》。矿地面?设施统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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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确定排土场!。地高度?并,应缩短?运输距离;
—
,
?
5 【 应不占或少占耕】地、经济山林、【草地和村庄;
!
—。 6? 排土场基—底,应稳定;
!
7 【 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5.1!.2 ? 排土?场位置的确定应【具备下?列勘:察资料
! : 1 排土【场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探资料;—
?
? 2 排】土场地下煤》及其他?有用矿物勘探资料】;
—
? :3 环境评价【报告
5!.1.3 在【剥离物排弃程序【。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剥离的表土、—次生:表,土应分?运、分排堆放;
】。
!2 暂时不能【利用的低品位矿物、!建筑材料《。应单独?存,放,;
! 3 含有酸性!。、酚类以及》微量:放射:性物质的剥离物应】采取特?殊的排?弃、处?理措施?;
! , 4 电厂灰渣向!露天矿排土》场排弃时应》采取剥离物与—灰渣混排方》式并应排放》在,排土场的中部—
》
5.1.4 】排土场?的总容量《应保证?容纳采掘场的全部】剥离量当选煤厂选】后矸石?需排入?排土场时排》。土,场总容量还应—包括该排弃量排土场!总容量应留有10】%的备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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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5 《。排土场?的排弃总高度、排土!帮坡角等技术参【数应结合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地形坡度!、排弃物料性质、排!。弃,方式、设《备类型以及降雨【等条件确《定必要时可采取确】保排土场整体稳定的!措施
《
《。5.1.6 【当,排土场地面顺向坡度!大于1?0%或基底有弱层滑!。动时应采取防止滑坡!的措施
【
:5.1.7 【排土场最《。终坡底线与建(【构)筑物或设施的】距,离,。应,根据:排土场地基的—。稳定性?及相邻建(》构)筑物《或设施的性质综合】确定
—
5.1.8 】 非倒堆开采—。工艺:最下:部,台阶有采《掘运输设备作业【时内排土场最下一个!排土台?阶的坡底线》与,。最下部?。。采煤台阶坡底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
《5.1.9 — 排土场最终—边坡在?边坡验算稳定的【前提下应按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工程的】。需要进?行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