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昆明市》。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强,制,性规范?和,标准是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中涉及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第四条 — 昆明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六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不—得,明示或暗《示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格【竞标: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第八条 】 涉及?建筑工程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化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 第九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第十条 工程!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     【工程设计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第十》一条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   (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 :  :  (二)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三)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四)工程【设计是否采取—节能措施和编制建】。筑节能专《篇;  【  : (:五)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当地抗【震设防烈度要求【;     【(六)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严格把关 【 第十》三条 ? 勘察、设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设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必须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和降:低标准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及技?术标准、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的】。监理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建设】方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 参与工【程实施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执行?或者擅自降低规范】和标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市优”工!程的评选活动 第!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工程—事故报告《。应当包括《。是否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的意见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 》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个》人):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罚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五)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   《  (六)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 第二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9 年 【5,月2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