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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登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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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清理完【毕,,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建设的!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核实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管线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批后管理《。包括定线《(验线)、基础±0!.00验核、上部】工程检查和规—划,核实四个《阶段;管《线与交通工程批【后管理包括定—线(验?线,)、跟踪检查和【规,划核:实三个?阶段
《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告知书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采取欺诈【、暴:力等手段阻碍规划】批后:管理:。并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进场测量【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聘《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测?。量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第九条— 建筑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基础±0.00【测,量,、庭院管线覆土【前的跟踪测量和竣工!测量;管线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覆—土前的测量和—竣,工测量;交》通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和竣《工测量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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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
—(二)批准的—建筑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技术指标;
】 ? (三)《 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
】 (四—),批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
《
》(五:)批准部门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事项
— 管线与交通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 (二)批准—的管:线与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
—(三)批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
》 (四—)批准部门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定线后【应当及时《向辖区?规,划分局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资料
】 辖《区,规划分?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验—线不合?格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等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边线尺寸《等
【管线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管线中》心线:及与道路红线(【河堤)的距离、【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等【。
—交通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心,线、:边线及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桥梁墩柱等重要设】施点的位置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应当及时向》批,后管:理处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基】。础,±0.00测量【成果和验线意—见等资料
【 批后管理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核并出具—基础±0.0—。0验核意见验核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基础《±0.00验核意见!;验核不合》。格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
第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基》础,±0.00验—核意见的建》筑工:程住建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基》础±0.0》0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开挖情况!及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第十六条— 批后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对上部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出具跟踪【检查意见跟踪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要求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合格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在上》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在主体】工程醒目位置—逐层、依次悬挂施工!进度牌?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的上部工—程跟踪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层?数,和高度、建筑—造型、立面形—式,和主:立面朝向《、,出入:口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回车场等
第!十九条 管线与【交,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向辖区规划】分局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验》线测量成果、管【线,工,程覆土前的测量【成果和道路工程路沿!石完工后《的测量成果报告
】
《 辖区规划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验核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合,。格,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管!线工程的跟踪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管《。顶(底?)标高、管径—、,检查井位《置,
—交通工?程的跟踪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标高、标准断—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竣工测!。量并出具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第二—十二条 《承担建设工程—跟踪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将》。定线、验线、—基础±?0.0?0,验核、跟踪检—查和竣工测》量等阶段的测—量成果资料》按昆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时入》库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写规划批后!管理记?录表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第二十四条 】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完,工、彻底清理—施工场地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原件1【份);
】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城中村改造项目】须提供指导意见及】。会,。议纪要)《;
《 : ,。(五)土地证及【宗地图(复印件1份!);
?
(六【)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 :(七)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原件:。1份);《
? , :(,八)放线材料(原件!1份)?;
(】九)基础±0.0】0验核意见(复【印件1份);
【
: (十)规【划批后管理记录表】(原件1份)—
(十一!)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竣—工图(原件》1份)
【 (十二)消防验!收意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会议纪要、移交协议!等)
第二十五条! 对管线与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完工后应!及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原件1份)】;
》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划拨用《地,。);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 (五》)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
》
》(六)放线资—料;
《 (七)【验线意见(复印件】);
(!。八,)批:后跟:踪检查资料(原件)!;,
:。 (》九)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及测量成果数据技!术标准?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昆明】市城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试行)等执行【测量成果数据须【。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式《三,份)
?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
,第二十六条 批后】管理处接到》完工报告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的资》料,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规划核—实
第二》。十,七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技术指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
》 (二)—。总平面?布,局绿地?、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筑位置、内部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等;
】 (三?)公共服务设施物】管用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配套商业、【文体活动和》配套教育《。设施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中水处理回用—设施位置、公厕位置!和面积、《垃圾中转站位置占】地面积等;
【 (四)场地!清理情况《。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等!规划许可规》定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用地界线是否—与土地证及》其宗地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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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管线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管顶标高、!埋深、管径、检查】井,形式和?。尺寸:、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间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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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标高、断面形【式等
第》二十九条 》经规划核《实后批?后管理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符合的?可,以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竣工验收;不【符合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明?确告知不符合—的事实?、依据以及需要【改正的内容》及要求到期拒不改】正或者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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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前建设单—位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入库合】格,意见”?及“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二条 【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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