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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登记稿?)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及昆明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昆明中心》城区范围内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批后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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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至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清理完毕《,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对建!设工程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建设的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检】查和核实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管线与》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批后管理包【括定线(验线—)、基础±》。0.00验核、【上部:。工程检查和规划核实!四个阶段《;,。管线:与交通工程》批后管理包》括定线(验线—)、跟踪《检查和?规划核实三个阶段】
,。
第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
第: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同时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告知—书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采取《欺诈、暴力》。等手段阻碍》规划批后《。管理并?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进场测】量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许可内容;—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聘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跟》踪测量?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条件和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
第九条 建筑【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基础±0.00测】量、庭?院管线覆土前—的跟踪测量和竣【工测量;《。管线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覆—土,前的测量和竣—工测量;交通—。工程:的跟踪?测,量包括定线和—竣工测?。。量
第十》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接受?公众监督
【 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 (:二)批?准的:建筑物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建筑层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主要—技术指?标;
》 (三) 【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1︰50【0,或1︰1000)】;
》 (四)批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
— (五)批—。准部门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事》。项
》 管线与》交,通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二】。)批准的管线—与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平面!图;
— (三《)批准部《门及监督举报—电话;
》 :。 :(四)批《准部门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定线后应当及时!向辖区规《划分局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资料
】。 辖区规【划分局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线并出》具验线?意见验?线不合格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
《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等控制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边线《尺寸等
!管线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管】线中心线及与—道路红线(河堤【)的距离《。、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等
【
交通工】程的验线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心—线、边线及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桥梁墩柱等》重要设施点的位【置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应,当及时向批后管【理处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基—。础±0.0》0测量成果和—验线意见等资—料
《 批后管理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验核!并出具?基础±?0.0?0验核?意见验核《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基础±0】.00验核》意见;验《核不合格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
!第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基《。础±0.00验核】意见的建筑工—程住:建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基础】±0.00》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开挖情况《及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
第十六条》 批后管理工—作人:员应当根《据工程?进度对上部》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出具跟踪检查】意见跟踪检查不得少!于两次
【 , 跟踪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要求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合格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七条! 在上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进度在主体】工程醒目位》置逐层、依次—悬挂施工进度牌接受!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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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的上部工】程跟踪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层数和高度、建【筑造型、立面形式和!主立面朝向、—出,入口位置公共—服务设施《、停车场和回车【场等
第》十九条 管线与交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向辖区规划分局【报告并提供合格的】定线成果、验线【测量成果、》管线:工程覆?土前的?。测量成?。果和道路工程—路沿:石,完工后的《测量成果报告
【
辖区规划!分局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验核?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建设单位—按规划许《可规定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合格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条 管线工程【的跟踪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管顶—(底)?标高、管径》、检查井位置—
—交通工程的》跟踪验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验线:的所有内容、标【高、标准断面形式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完?工后应当《进行:竣工测量并出具竣工!测量成果报告—
第二《十二条? 承担建设》工程跟踪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将定线、!验线、基《础±0.00验【核、跟踪《检查和竣工测量【等阶:段的测?量成果资料》按昆明市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及时入库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工作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写,规划批后管理—记录表全面反映【监督检查情况并【向建设?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意见
》第二十?四条 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完工、彻底】清理施工场》地并完?善室外附属工—程,后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原件《1份);
】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1份《);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城中《村改造?项目须提供指导【意见及会议纪要【);
— , (五)土地证【及,宗地图(复印件【1份);
! (:六)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 《(七)经《规划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原件》1份);
【 ,。 (八)》放线材料(原件【。1份);
! (九)基础±0】.0:0验:核意见?(复印件1份—);
《 ? (:十)规划批后管理记!。。录表(?。原件1份)
】 (《十一)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及竣工《图(原件1份—)
(十!二)消防验收意见】或,者备案凭证(复印】件1:份);
— ?(十三)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如会议纪—要、移交协》。议,等)
第二十五】条, 对管线与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按批准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完工后】应及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资料
【 (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材料(原件》1,份,。),;
—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划?拨用地);
—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 (五)经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
》。 (:。六)放线资料—;
:
, 《(七)验线意见(复!。印件);
— 《(八)批后》跟踪检?查资:料(原件)》;
(九!。)批后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及测量成果数【据技术?标准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昆明市城市管线【。探测技术规程(试行!)等执行测》量,成果数据《须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一式!。三份)
》 (十—。)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六条 批后管理处接!到完工?。。报告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中规定《的资料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进行【规划核实《
,
第二十七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一)技术—指标: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停车泊》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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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总平面布局】绿地、市政和公共】配套设施、建筑【位,置、:内部道路、》宽度及出入口等【。;
— (三)公》共,服务设施物管用房】、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配套商业、文体【活动和配套教育设施!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以及中水处理【回,用,设施:位置:、公厕位置》和面积?、垃圾中转站位置占!地面积等;》。
(【四)场地清》理情况古树名—木、:历,史建筑保护等—规划许可规》。定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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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用—地界线是否与土地】。证及其宗地图一致)!
第二十八条【 ,管线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管顶标—高、埋深、管径、检!查井形式和尺寸【、各类管线之—间的距离《、与周边建(—构)筑物的间距等】
—交,。通工程规划核实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平面!图的各项设》计内容、标》。高、断面形式等【。
第二十九条【 经:规划:核实后批后管理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符合的可以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竣工验收;不符合!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并—明确告知不》符,合的事实、依据以】及需要改正的内容】及要求到期》拒不改正或者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通报!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 《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前建设单位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入库合格!意,见”及“档案预验】收合格意见”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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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各县(市、】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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