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 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3月1?。5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 省长    洪】。虎 《 ,    二】○○二年《四月四日《。 : 【 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用粘土或者掺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烧】结的实心《砖以外的节约能源、!土地并且《具有保温、隔—热,、隔音、《轻质、高强等性能的!墙体材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并把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五条 省、!市州、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墙改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省、:市州、县(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受同】级人民政府》。墙改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第】。六条 各级墙改【办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第七条》 生产、《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立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八条 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    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优先考虑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九条【 各级?墙改:办应当定期到计【划、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建设工程】计划、规划审批和】开工许可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 第十?条 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    《 各级墙改办—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粘土实心砖生产】单位的现有生产【规模,制定粘土实】心砖生产的总量【调控计划 第十一!条 凡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砖混结?构,建筑的非承重墙【、,。。围墙,不得》。使用粘土实》。心砖 第十—二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工程:,除道路、桥梁、管!道、给排《水设施,农田水利】,环境污染》治理和“《废水、废气、—废物”综合利用【,助残?和希望工程助学项目!。,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农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减免】的其他?工程:外,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未按照本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计划!部门不得立项—,城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 专项基金》分级征收中、省直单!位的建设工》程由省墙改办征收;!市州、县(市)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墙改办征收!市州、县(市)【收取的专《。项基:金,应当按?照省的有关规定上缴!省、:市州    【 专项基金必须用】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截留、挪用具体【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省《里将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墙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    (一—)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 !    (二)在框!架结:构填充墙、砖—混结构非承重—墙和围墙使用粘【土实心砖的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由墙改【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补缴专项基金【,并按日征收5?】的滞纳金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批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其批《准文件?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批准机关—承,担 第十六条 】墙,改部门工作》人员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过去本省有关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