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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37:号 :   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3月1!5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省长  《  洪虎 ! ,  : 二《○○二年四月四日 ! !吉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除用粘土或者掺!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烧结《的实:心砖以外的节约【能源、土地并且【。具,有保温、隔热、隔】音、轻质、高强等】性能的墙《体材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和使用墙体【材料以及与此相【。关的工程《规划、?建设、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并《把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 《第,五条: 省、市州、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墙《改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   ?。 , 省、市《州、县(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墙改办)受【。同级人民政府墙改】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配!合,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 】 第六条《 各级墙《改办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 第七?。条, ,生产、?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立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八条 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 建设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优先考》虑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九条 各《级墙改办《。应,当定期到计划—。、城市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建设工《程计划、规》划审批和开工—许可等情况,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 :第十条 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 】。    各级墙改办!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粘土实心】砖生产?单,位的现有生产—规模,制定粘土实】心砖生产的》总量:调控计划 第十一!。条, ,凡框架结构建筑的】填充墙、《砖混结构建》。。筑的非?承,重墙、围墙,不得使!用粘土实心砖— 第十二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工》程,除道路、桥梁、!。管道、给排水—设施,农《。田水利?。,,环境污染治理和“废!。水、废?气、废物”综合利】用,助残和希望【。工程助学项目—,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修缮:工程,农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减免的其—他工程外,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未,按照:本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计【划部门不得立项【,城市?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   专项基金【分级征收中、省【直单位的建设工程由!省墙改办征收;市】州、:县(:市)的建《设工程,分别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墙改办征收市州、】县,(市)收取》的专项?基金应当《按照省的《有关规?定上缴省《、市州?     —专项基金必须用于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事【业,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减免、】截留、挪用具体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省里将】。另行制定 》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墙《改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至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  —   (一》)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  ? ,  (二)在框架】结构填充墙、—砖混结构非承—重墙和围墙使用【粘土实心砖的— ,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专项基金的】,由墙改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补缴专项基金【,并按日征收5?】的滞纳金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批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粘【土实心砖生产线的,!其批准文件》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批准机关承担 第!十,六条 墙《改部门工《作人员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审批【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过【去,本省有关《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