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室内地面装修工程
9.4.1 地面装修工程应在变形稳定的土层或满足刚度要求的楼面结构上施工。
9.4.2 回填土应夯实,且应使地面沉降与管沟沉降相一致。
9.4.3 室内无楼板地面的垫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混凝土垫层时,宜在垫层下铺设砂、炉渣、碎石、矿渣或灰土等材料;
2 垫层的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相关规定;
3 当地面变形较大时或有管沟通过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垫层,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钢筋的配置量不宜低于最小配筋量。
9.4.4 散水混凝土垫层的分格缝间距不宜大于6m,转角部位应设置45°斜缝,垫层与外墙之间应设置分隔缝,缝宽宜为20mm~30mm,缝内应填沥青类材料。
9.4.5 楼面装修地面的垫层应设置横向缩缝和纵向缩缝,缝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规定。
9.4.6 建筑地面装修的面层应在垫层变形稳定后施工,垫层上宜设置找平层。
9.4.7 建筑装修整体地面的设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细石混凝土、水磨石、水泥砂浆、聚合物砂浆等面层的分格缝,应与垫层的缩缝对齐;在主梁两侧和柱四周的地面宜分别增设分格缝;
2 设有隔离层的面层分格缝,可不与垫层的缩缝对齐。
9.4.8 建筑装修板块面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地面瓷砖宜采用干铺法施工;
2 地砖间留缝宜为1mm~3mm,与墙柱间留缝宜为3mm~5mm;
3 大理石、花岗石块材间留缝宜为1mm~2mm,与墙柱间留缝宜为8mm~12mm;面层宜每隔8m~10m设置伸缩缝,留缝宜为10mm~20mm;
4 预制板块之间留缝宜为3mm,与墙柱间留缝宜为8mm~12mm。
9.4.9 地面的变形缝设置应与结构缝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地面的各个构造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