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外墙外保温工程裂缝控制
8.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选用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要求且经过认证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其组成材料应成套供应。
8.0.2 外墙外保温用材料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块状保温材料应有足够的陈化时间;
2 非金属连接件不应采用再生材料制品;
3 墙体所采用的饰面涂料应具有防水透气性。
8.0.3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抹灰砂浆可按本规程附录G的方法进行抗裂性试验。
8.0.4 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对墙体存在的裂缝进行处理。
8.0.5 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洞口及墙、阳台、挑沿等突出部位。
8.0.6 外墙外保温应在结构缝处、预制墙板相接处、外墙材料改变部位、外墙可能产生较大位移的部位设置变形缝,并应对变形缝进行防水处理。
8.0.7 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期间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应施工。
8.0.8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设置分格缝,并应对分格缝处采取防渗漏措施。
8.0.9 保温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现浇混凝土外墙表面光滑处及残留的隔离剂应进行处理;
2 墙面不平整处,宜采用保温砂浆修补、找平;
3 墙角处保温板应交错互锁;
4 门窗洞口四角处保温板不得拼接,保温板接缝距角部的距离不宜小于200mm;
5 装饰缝、保温板拼缝、门窗四角和阴阳角等应设置局部加强网;
6 保温板安装后应及时抹面。
8.0.10 外墙外保温系统薄抹面层的抗裂砂浆厚度宜为3mm~6mm,抹灰面层中应满铺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玻璃纤维网格布应横向铺设并全部压入抗裂砂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