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地基变形控制
4.3.1 地基变形计算值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允许值。
4.3.2 地基处理应在了解当地经验与施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地基土质特性以及上部结构对地基变形的适应能力,选择基础形式和地基处理方法,减少地基变形和不均匀变形。
4.3.3 复杂条件下的建筑物抗浮设计,应进行专项论证确定抗浮设防水位。
4.3.4 在同一结构单元内宜采用相同的地基处理方法,并可采取下列减少地基不均匀变形的措施:
1 设置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 按沉降控制的要求调整基础底面积或基桩的位置、数量、桩径和桩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