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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者确定】。。建设位置《通知书?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 【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违—法,。建设工程《。造价总额5%至10!%的罚款 》 ,  : , ,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违【反规划的规定建住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一千元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由村—。镇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并恢:。复原:貌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或者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 】     》(一)未取得设计】资质证书承担—跨度、跨径超过9米!和,高度超过《4,.5米的工程以及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任务或者未按设计!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设《计,任务的; —    (二—。)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设计—图,纸的;   【  (三)未取得】施工资质等级—证书、资质审—查,证书或者未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施工任《务,。的; ?     (四)】未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或《者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的? , 第四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屋所《。有,人未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或者所有权》变更手续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对当事】人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村镇!房屋、公共设施【的 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害可对》当事人处以一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七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