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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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
:。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政策调控、—市,场导向、普及教育】、降耗?增,效的原则《
第四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节?。能,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 ,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节能—管理服?。务工作
—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对【在节能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举】报浪费?能源的行《为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资?金;并?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的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节能监督和检测、】宣传:教,育、表彰奖励等 】
第七条 【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质的单位依法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利用检《测
被【监督检查和》被检测的用能单位】对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或者拒—绝
《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检测单?位,进行的能源利—用检测所需费用在】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每季度向统计!部门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
(一】),能源购入与消费情况!;
《 : (二)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 (三)主—要,设备: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
:
, 《(四)节能效益【分析与节能措施【;
》 (五)—其他用能情况
】
第九条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由】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管理能?源工作?并向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当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备【案上岗 《
《 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
第十一条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重点用能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未达到能效、能!耗指:。标,规定的?设备:应当限期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二条《 , 用能?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严格能!源计量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技术!经济分析制度 【
第十》三,条 : 用能单位应当逐步!淘汰:耗能:高的设备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应当达—到规定的能耗标【准
第】十四条 《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能耗不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能耗限额《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单】位产品能耗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使用
— 第十六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能—源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能,源生产、经营单位】的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在】工程项?目或者产品设计中】应当遵守国家—节,能规范和标准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第】十八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产品设》计和开发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降低产品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
第十【九,条 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采暖、通—风、制冷、照—明、:动力:等设备的能耗
! 第二?十条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
】 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促!进节:能,。产品的?。产业化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下列节能《措施
】 (一)实》施,工业生产《中余热、《。余压回收《利用;
【 (二)—改造低?效,锅炉(窑炉)—;,
— (三)发展和推广!流,化床燃烧、无烟燃烧!和气化?等洁:净煤:技术;
》
(—四)开发、》生产和使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器具设计、—建造节能型建筑;
!
》(五)?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以及太—阳能、地《热,。等能源;
! (六)替代利】用,能源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 (七)采用用【能设备经济运行方】式;
— (八)采用高】。效节电?绿色照?明,产品、照明》系统和新《型,节电光源;
】 :。 (九?),。采用高效《节能风机《、,电动机?、变压器、泵类设备!大功率低频电源冶炼!技术交流电动机调速!运行技术;
【
》(十)以其他方式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利》用可再?生,能源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能耗限额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能单位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
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使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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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产品的实【际情况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阻碍、拒绝节—能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节能—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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