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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节约【能源条例 — 第《一,条 为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和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工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政—策调控?、市场?导向、?普及教育、降耗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节能监察机构—具体负?责节能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节能》管,理服务工作 — ,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活动】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对在节》。能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举报浪—费能源?的行为? ?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资》金;并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一定的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节能监督《和检测、宣》传教育、《表彰:。奖励等? 《第七条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资质的单位依法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利【用检测 被!监督检查和被检测的!用能单?位对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检测应当予!以配合不得阻碍【或者拒绝《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检测单位进行【的能源利用检测所】需,费用在?节,能专项资金中列支】。 : , 第八?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   —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每季度—向统计部门》和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    》。(一)能源购入与消!费情况?; ?     (二)】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    (三)【主要设备能耗—与能源利用》效率; 《    《 (:。四)节能效益分析】与节能措施; 】  :   (五)—其他用能情况 【 第九》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由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管理能源工作【并向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上岗前应当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备案上岗 】   《  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第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改造重点用能【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检测—未,达到:能效、能耗》指,标规定?的设备应《当限期?进行技术《改造 —第十二条 》 用能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严格—能源计量管理建立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技,术经济分《析制度? 第十三条】 用能《单位:应当逐步淘》。汰耗能?高,的设备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技术应【当达到规定的能耗标!准 【第,十四条?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能耗不】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能耗限额 》     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单位产!品能耗进行检—查 ? 第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使,用 ? 第十六条 【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能源 !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能源生—产、经营单位的供】能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在工程项》目,或者:产,品设计?。中应:当,遵守国家节能规范和!标准: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第【十八: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产品设《。计和开发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降低产品的》能耗提高能源利用率!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 : 第十九条— 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能源利用效率】减少采暖、通—。风、制冷《、,。照明、动力等设【备的能耗 第!二十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  】 ,  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促】进节能产品》的产业化《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下列!节能措施   !  (一)实施【工业生产《中余:热,、余压回收》利用;   】  (二)改造低效!锅,炉(窑炉)》; :    》 (三)发展和推】。广流化床燃烧—、,无烟燃烧和》气化等洁净煤技术;!    — (四)开发—、生:产和使用节能型建】筑材:料和器具设》计、:建造节能型》建筑;    】 (:。五,)开发利用生物质能!源以:及太阳能、地热等能!源;     !(六:。)替:代利用?能源加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 (七?)采:用用:能设备经济运行方式!;    —。 (八)《采用高效节》电绿色照明产品、】照,明系统和《新型节电光源; !    (九)【。采用高效《节能风机、电动机】、变压器、泵类设备!大功率低频》电源冶炼技术—交流电动机》调速运行技术; 】。     —。(十)以其》他方式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利用可】再生能源 》 第二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和省规定的能】耗限额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用?能单位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 第二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由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  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使【用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产品!的实际情况》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阻【碍、拒绝节能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节】能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责?任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