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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7《月19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市长崔杰】 :2,011年《7月19日》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以及道》路管网、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工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建设:、市政公用、园【林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监!督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监督—落实通行时间—、路线查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环—保、质监、交通、工!商、规划、房地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  :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第五条 建—立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会同建设、市政】公用、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 第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七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文明施工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第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辖?    》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   】  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等;  》 , , (:二):有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三)有与所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的【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  电力、电信、供!水,、供热、燃》气、排?。污、园林《及市政道《路维护等《工程开挖的》。建,筑垃圾需要用于回填!。的应当采取围挡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余留的!建筑垃圾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应当《采用混凝土或者沥】清进行?硬化     硬!化路面?长,度不得少于五十【米如因现场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长度的进出!口路面?应当:全部硬化    !。 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水贮存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道路运输企业法】。人,资格;    】 (二)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   (四)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置并按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的要求》喷涂车身《颜色、车辆》标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顶灯;  —。  :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时【。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    ! 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第十三—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名录 第十【四条 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指定》的地点装载和倾卸】;     (二!)装载适量不得超载!、超:限; 《    (三)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 (四)《。车辆证?照齐全、号码清晰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 ,   ?  (五《)驶离现《场时:应当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六:)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 (七)按照公安】。、,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 【。 第十五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消【纳证 《  :  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  (?二,)有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 ,  (?三)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  :(,四,)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和?排水、消防等设施;!     (【五)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  (六)》有相应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公示场地《布局图、进场—路线图;  【 , , (:二)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出】场的车?辆不带?泥行驶;   】  (?。三)有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 】    (四)场】内环境整洁无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  (五)》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 ,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覆盖还田搞》好绿化或者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处理?并报: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建:筑,垃圾回?填  《 ,  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并建立?接,收登:记制度?将接收登记记录报所!。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住宅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装袋:堆放到指定地—点  《   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按《。照社区?。。指定:地点临时堆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的【应当采取《措施围挡、》苫盖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得妨碍交通 】    居民装【饰装修?住宅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二】日内:由当事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许可证件 】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价格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三)—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进行?硬铺装?或者设立车辆冲洗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或者运输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进行密闭或者封!闭不严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四)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行驶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措施造成建筑!垃,圾扩散或《者未对接收建筑【垃圾的情《况进行登记》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许可证件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     (—四)居民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年内受到》二次处罚仍不改正的!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处罚外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收回该—车辆建筑垃》圾准运证且一年内不!再予以核发 】第三十二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   ! ,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 《 第三十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