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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7!月19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 》 市?长崔杰 》2011《。年7月19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以【及道路管网、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工,。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  :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建设、—市政公用、》园林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监督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监督落实通行时间、!路线查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环》保、质监、》交通、工《商、规划、房地【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 建!立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会】同建设、市政公【用、: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 《 , 第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七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文明《施工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第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辖   —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    —。。 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等;   【  (二)有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三)有与所】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的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 ,  :电,力、电信、供—水、:供,热、:燃气、排污、园林及!市政道?路维:护等:工程开挖的建筑垃】圾需要用于》回填的应当采取围】挡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余留《的建筑垃圾 —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应当采用》混凝土或者沥—清进:行硬化  —   硬化》路面长度不》得少于五十米如因现!场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长度的进出【口路面应当全部【硬化   —  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水贮存?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 ?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具有—道路运输企业法【人资格; 》。   ?  (二)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四)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置并按!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的】要求喷涂车身颜色】、车辆?标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顶灯;? :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时—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    ! 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第】十三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名?。录 ? 第十四条 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指定的》地,点装载和倾卸; 】   ?  :(二)装载适量不】得超载?、超限;  【 ,  (三)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    (》四)车辆证照齐全、!号码:。清晰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     (五】。)驶离现场时应当】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  : (六)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   ?。。  (七)按照【公安、?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 第十五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消纳】证,     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   ?(二)有《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   (三)—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 ,    (四—)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和排!水、消防等设施; !  :   ?(五)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     》。(六)有相应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公示】场地布?局图、进场路—。线,图;     (!二,)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出场的车【辆不带?泥行驶;   】  (三《)有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 ?     (四)】。场内环境整》洁无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五】)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覆】盖还田搞《好绿化或者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处理并报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八条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建筑垃圾【回填:     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并【建立接?。收登记制度将—接收登记《记录报所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二十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住【宅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装袋堆放到指定地!。点 :  :   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按?照社区指定地点【临时:堆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的—应当采取措》施围挡、苫盖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得妨?碍,交通:  ?。   居民》装饰装修住》。宅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二日内由当事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许可》证件 ?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价格《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三)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进行硬铺装或者!设,立车辆冲洗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或者运输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二)【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进行密闭或—者封:闭不严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行驶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措施】造成建筑垃圾扩散或!者未对接收建—筑垃圾的情》况进行?登,记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许可证件—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 ,。 (四)居民—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年内!受到二次处罚—仍不改正的》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处罚】外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收回该车辆建!筑垃圾准运证—且一:年,内不再予以》核,发 第三十【二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  !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 第三】十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