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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
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业经2011年!。7月19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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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崔杰
【201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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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以及】道路管网、园—林绿化、装饰装修等!工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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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建,设、市政公用—、,园林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管理,!监督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监督?。落实通行《时间、路线查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行!政执法、环》保,、质监、交通、工】商、:规划、房地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五条?。 建立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会同建!。设、市政公用、园林!、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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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综合利用等设施】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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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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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许可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文明施工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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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项目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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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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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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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 (三)有【与,所,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签订的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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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电力?、,电信、供《水、供热《、燃气、排污、园林!及市政道路维护等】工程开挖的建筑垃】圾需要用于回填【的应:当采取围挡》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竣工?后应当及《时清除余留的建【筑垃圾?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应当采《用混凝土或者沥【清进行硬化
!。 硬化路面—长度不得少于—五十米如因现—场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长度的《进出口路《面应当全部硬化【
: 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清水!贮存:。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
《 ,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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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道路运输企业法】人资:。格;
— :(二)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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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 (四)—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置并按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规范的要求》喷涂:车身颜色、车—辆标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顶灯!;
《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时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发放建《。筑垃圾准运》证
? 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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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名《录
第十四【条 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按照指定的地点!装载和?倾卸;?
? (二)装载】适量不得超》载、:超,限;
】(三)覆《盖,严密不撒漏、飞扬】;
— (四)《。车辆证照齐全、号码!清晰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
! (五)驶离】现,场时:应当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 :(六)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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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照公安、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
第》十五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消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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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有【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二)有经过!硬化处理的出入【口,道路:;
(三!。)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
】
: (四》)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和】排水、消防等—设,施;
【 (五)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六)!有相应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公示场地布局图、!。进场路线图;
】 《(二)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进出?消纳场的道》路,整洁、?畅通:出场的?车,辆不带泥《行驶;
》 (三)有】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
(四!。)场内环境》整洁无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 (五)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十【七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覆盖还田!搞好绿?化或者?按照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处—理并报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建筑垃?圾回:填
? , 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建筑垃圾扩—散污染周边环境【并建立接收登记【制度将接收登—。记记录报所辖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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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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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住【宅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装!袋堆放到指定地点
!。
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按照社区指定地点!临时堆?放临时堆放》。建筑垃?圾的应当采取措【施围挡、苫》盖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不得【妨碍交通
】 居民装饰装【修,住宅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二日内!由,当事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许【可证件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依据《价格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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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三)—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进行硬铺装或【者设立车辆冲洗【设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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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或者运【输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二)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进》行密:闭或者?封闭不严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四)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行驶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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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 (一》)未经核准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措,施造:成建筑垃《。圾扩散或者未对接收!建筑垃圾的情—况进行?登记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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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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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许?可,证件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 (四?)居民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一年内受到二!次处罚仍不改正的】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处罚外由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收回该车辆—建筑垃圾准运证且一!年内不再予以核发 !
:第三十二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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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9月】1日:颁布施行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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