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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草—。。案)
第】一条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作日照分析【。的生:活居住建筑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日照分析前应当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拟建【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按—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确定客体建筑】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半》径3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拟建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以其:高度的?。。3.0?倍为半径作出扇形的!日照阴影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半径!不超过5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当拟建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当叠:加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
《。
(二)】位于或者部分—位于上述阴影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容的)应当!作为客体建筑和场】地一并分析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当整体纳入计】算,
(三)!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场《地不进?行日:照分析
《。
:
第二?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以5《0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当叠加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
? (二—)位于或者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容的)应《当,作为主体建筑一并】分析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当整:体纳入计算》。
》 (三)主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作【日照分析
第!三条 日《照分析方法
—
: 对于》拟建建筑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日照:分析应当采用—日照:。基准面多《点沿:线分:析;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应,当采用?窗户分析现状—建筑应当采用—窗户分析 场地【应当采用《多点分析《
:
,
第四条 日照分】析面:。的确定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窗台、窗户》进行分析
【 住宅只考虑】。主要采光面的—日照:要求非?主要采光面不予考】虑住宅?的,。主要:采光面指《布置卧?室、起居室(厅【)等主要房》间居多?的建筑外墙面每【套住宅?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按照南、东、西的主!次,顺序:排列
【 其它生活居住建筑!。考虑对有日照要【求的窗台、窗户进行!。日照分析
第!五条 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 (二)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等以窗户洞开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1);《
,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忽—略不计;(见—图2)
— : (四)两侧—或,者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板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3);
】 , (《五)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板面—为日照基准》面;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
第六条 窗】户、阳台的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的确定
— 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小于【或者等于3.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3.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3.!0米即可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大于3.0米时!。按3.0米宽—进行计算以》窗户(或《者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5米—为计算范围
! 窗户或者阳台】的高度从室内地【。坪算起高度不足【0.90米均按0】.9:0米计算高于0.9!0米的按实际窗【台高度计算(—见图4?)
《
第七条 主、】客体建筑计算高度】的确:定,
以【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檐口【或者女儿《墙顶面?的垂直距离)加【上遮挡?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与被遮挡建筑底层】住宅底板正负—零标高?的,差,值计算?。
第八条【 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日】照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屋顶建!。模应当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者坡】屋顶等建模》
?。 附属物建模应!当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
! 当屋顶或【者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现有建筑应当!按实测数据建模【周边待规《划地块应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模拟—方案建模
】第九条? , 日:照分析?。参数的?确定
【 1、地理位置【长春市区经度1【25° 20—′ 纬度43°54!′
》 2、有》效时间带
》
, (1)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带8》。00~16:0【0(真太阳时)【749~15:49!(北:京时:。。)
(2!)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90《0~15《:0:0(真太阳时)【836~14:【36(?北京时)
【 3、日—照时数按累计日照】时间计算满窗连续日!照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方可计入日照!时数
】满窗:日照是指外墙窗口的!两侧同?时具有日照
】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5、建筑沿—线分析采《样点间距 1米
!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
第《十条 日照分析】资料:依据
?
《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能够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并确切反映现【状的数字地形图 】
(【二):设计单位提供的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正在建或者已—批未建的建筑—。的,资料
《
(六【),本条第(三》)、(四《)项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者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条第(五】)项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七)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当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
,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4】.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5.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二)!日,照分析结论
】 对被遮挡建筑!列表说?明各项日《。照,分析结果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当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 日照分析—。结论
《。 (1)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
— (2—)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标】准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
— (三)附—。。图
1】。。., 日照分析计算主】、客: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 2. 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地坪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1:500~1100】0);?
3【.日照分析图;【。
: 4. 【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者:施工图?、实测报告》及现场照片等;
!。 : :(四)签《字盖章
》 日照分【析,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由规划编制单位!或者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应当有注册规【划师或者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
: (五)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当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2】份(含附图)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