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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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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作日照分】析的生活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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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日】照分析?前,应当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拟建《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按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确定—客,体建筑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半—。径3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拟】建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以其高《度的3.0》倍为半径作出扇【形,的,。日照阴?影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半径不?超过5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当拟建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当叠加《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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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于或者部分》位于上述阴》影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容的—),应当作?为客体建筑》。和场地?一并分析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当整体【纳入计算
】 (三)》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场地不进行—日照分析
【
第二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以50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当叠加—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
(二!)位于或《者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容【的):应当作为《主体建筑一并分【析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当整体纳入【计算
— (三)》主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作日照—分析
第【三条:。 日照分析方—法
【对于拟建《建筑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日照!分,析应:当采用日《照基准面多》点沿:线分:析;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应当采用窗户分析!现状建筑《应当采?用窗户分析 场地】应当采用多》点分析
》
第四条 —日照分析面的确定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窗台、?窗户进行分析—。
住宅】只考:虑主要采《光面:的日照要《求非主要《采光面不予考虑住】宅的:主要采光面指布【置卧室、《起居室(厅》)等主要房间—。居多的建筑外墙面每!套,住宅: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按照《南、:东、西的主次顺序排!列
其】它,生活:居住建筑考虑对有日!照要求的窗台、【窗户进行《日照分析
第!五条 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 (二)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等以窗《户洞:开,。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1);
》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忽!略,不,计;:(见图2)
【 (四)两侧!或者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板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3);?
? (五)—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板面为日照基—。准面;
《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第【六条: 窗?户、阳台《的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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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小于或》。者等于3.》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3.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3.0米即【可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大】于3:.0米时按3.0】米宽进行计算以【窗户(或者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5米为【计算范围
》
窗户【或者阳台的高度【从室内地坪算起高】度不足0.》90:米均按?0.90米》计算高于0.—90米?。的按实际窗台高度计!算,(见图4)
【
第七条 【。主、客?体建筑计《算高度的确定
! 以《。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檐【口或者?女儿墙?顶面:的垂直距离》)加上遮挡》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与被遮挡建筑底层!住宅底?板正负零标高的差】值计算
》
第八条 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
《 日:照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屋顶?建模应当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者坡屋顶等【建模
?
附—属物建模《应当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
《 当屋顶或者】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现!有建筑?应当按实测数—据建模周边待—规划地块应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模拟—方案建?。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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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日照分】。析,参数的确定
! , ,1,。。、,地,理位置长春市—区经度125°【 20′ 纬度43!°54′
! 2、有《效时间带
【。 (1)—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带800~1】6,:,00(真《太阳:时)749~15】:49(《北京时)
】 (2)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900~1》5:00(真太阳时!)83?6~14:36【(北京时《。)
【3、日照《时数按累计日照时】间计:算满窗连《续日照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方可—计入日?照时数
》 满》窗日照是指外墙窗口!的两侧同《时具有日《照,。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5、建筑沿线分!析采:样点间距 1—米,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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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日【照分:。析资料依据
】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能》够,。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并确:切反映现《状的数字地形图
!
? (二)设计【单位提供的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
》。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正在建或者已批未建!的建:筑的资料
! (六《)本条第(》三)、(四》)项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者《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条第》。(,五)项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七)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当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 4.?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5.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二)日照分析结论】
对被】遮挡建筑列表说明】各项日?照分析结果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当】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 日?照分析结论
—。
(1)】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
!(2:)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标准】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
! (三)附】图
? ,。 1. 日【照分析计算主—、客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2. 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地!坪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1500!~11000);】
3.日!照,分析图;
! ,4. ?。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者—施工图、实测—报,告及现场照片—等,;
》 , (:四,),签字盖章
!。 日:照分析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由》规,划编制单位或者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应:。当有注册规划师或者!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
! (《五)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当附送?以下材料
【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2份(含附】图)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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