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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草案—)
第一条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需作日《照分析的生》活居住建筑
】 ,。 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日照《分析前应当认定【拟建建筑的高度【拟建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下的!。按,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确定客体建筑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不超过半径3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拟建建?筑高度在1》00米以上的以【其高度?的3.?0倍为半径作—出扇形的《日照阴影范围该阴影!范围最大半》径不超过5》00米的扇形阴影】范围当拟建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当—叠加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客体建筑
! (二)位于—或者部分位于上述】阴,。影,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容的)应当作为!客体建筑和场—地,一并分析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当整体纳《入计:算
: (三—)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和:场地不进行》日照分?析
第二条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
?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指对客体建筑—产生日照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
! 日照—分析主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以已经确定的客体!建筑为中心调查了】解周围可能对其产生!。遮挡的建筑物、【构筑物以500【米为半径作出扇形图!在此范围内进—行调查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当叠加在上述阴【影,范围内确定须—进,。行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
(—二)位于或》者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设?。计,方案经规划管理【部门审定、已—经批准尚未》建设、正在建设的】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已明确建!设内容的《)应当?作为主体建筑—一并分析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应:当整:体纳入计算
】 (三)主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不作日照分》。析
第三条 日照!分析方法
】 对于拟建建筑在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日照—分析应当采用—日照基?准面多点沿线分析;!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应当采!用窗户分析现状建筑!应当采用窗户分【析 场地应》。当采用多点分析
!第四条 《日,照分:析面的确定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的窗台、窗户进【行分析
住!宅只考虑主要采光面!的,。日照要求非》主要采光面不予【考虑住宅的》主要采光面》指布置?卧室、起居室(【厅)等主要房间【。居,多的:。建筑外墙面每套住】宅只确认一个主【采光面按照南、东、!西的主次《顺序排列
— ?其它:生活居住建筑考虑对!有日:照要求的窗台、【窗户进行《日照分?析
第五条 【日照基准面的确定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 , (二)转角直】。角窗转角《弧形窗、凸窗—等,以窗户洞开》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1》);:
(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的凸阳台】以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的日!照,遮挡忽略不》计;(见《图2)
—。 (四)两侧或者!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的栏》板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3,);
(】五)设计封闭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板面【为日照基准面—;
: : 超出基》准面的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的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它建筑的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的建筑结构—形,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确定其日照基】准面
?
,第六:条 窗《户、:阳台的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的确定
—。 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小】于或者等《于3.0米的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大于3.】0米的?。。满足日照标准的部】分累计宽度大于【等于3.0米即【可窗户(或者阳台】)的宽度大》于3.0米》时按3.0米宽【。进,行计算以窗户(或者!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5米为【计算范围
!窗,户或者阳台》的高度从室内地坪算!起高度不《足0.?90米均按0—.90米计算高于0!.90?米的按实际》窗台:高,度计算(见图—4)
第七条 !主、客体《建,筑计算高《度的确定《
: :。 以遮挡建筑—的建筑?高度(?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建筑檐口或者【女,儿墙顶?面的垂直《距,离)加上遮挡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与,被,遮,挡建筑底《层住宅底板正负零标!高的差值计算
第!八条 日照分【析的建模《要求
日照!分析建模《的主:体建筑为该》建筑的?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屋顶建模》。应当根据《屋顶的?形式对檐口、女儿墙!或者坡屋顶等建【模
附【属物建?模应当将所有可能】造成:。遮挡的屋顶突出【物,(包:括楼梯间《、水:箱、电梯机房、【设备间、屋顶飘【板、屋顶构架等【等)都包《括在内
【 当:屋顶或者附属物【(如圆壳形》)较为复《杂时可用简》单的矩形包络体代】。替现:。有建筑应当按实测】数据建模《周边待规划地块【应当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模拟《方案建模
—第九条? 日照分析—参数的确定
【 1《、地理位置长春市】区经度?1,25° 20′ 纬!度4:3°54′》
, 2》、有:效时间带
》 (1)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带8《00~16:00(!真太阳?时)7?49~15:49(!北京时)
!(2)?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带900~—。15:00(真太】阳时)?836~1》4:36(北京时)!
3、【日照时数按》累计日照时间计算满!窗连续日照》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方可计入日照时数!
》满窗日照是》指外:墙窗口的两侧同时具!有日照
— 4、时》。间间隔不《。超过5分钟
】 5?、建筑沿《线分析采《样,点间距 1米
【 《6、: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第十条【 日照分》析资料依据
】 (?一)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能够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并确切反—映现状的《。数字地?形图
【 (二?)设计单位提—供的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平立剖面图—的电子?文,件(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 【
(三)】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
(四!),。。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 (五)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正在—建,或者已批未》建的建筑的资料【
—(六)本《条第(三《)、(四)项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者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条第(五【)项:。。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区规划管理部门!。收集
《 ?。。 (七)《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当,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
第—十一条 日照—分析:报告成果《要求
(一!)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范围—。;
—(2)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等);【
?。 (3)根—据本基地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位!置、窗位编号、【窗,台高度等);—
: ?。(4:。)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名称【、层数、高度、位置!等);
》 (5》)以上?资料的来源说—明;
《 4. 日照】。分析所采用的日照】标准;
》。 5.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
—6.:进行日照《。分析所采《用,的分析?。软件
— (二?)日照分析》结论:
《 ,对被遮挡建》筑列:表说明各项日照【分析结果其》中现状?建,筑还应当列出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比较《分析
日】照分析结《论
》 (1)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数并列出【每幢客体建筑的【日照时间表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
(2【)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标准: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
(【三)附图
【 1. 日照【分析计?算主、客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
【2.: 日照分《。析计算图《(包括?建筑、层数、高【度、地坪《标高、间距及退【让尺寸等)》(1500~11】0,00);
【。 ,。 3.日《照分析图《;
4【. :作为:建模依?。据,的,建筑:方,案图或者施工图、实!测报告?及,现场照片等;
【 (四)【签字盖章《。
? 日照分》析单位和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由规》划编:制单:位或者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应当》有注:册,规划师或者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
— : (五)《报送:日照分?析报告应当附送以下!材料:
: 1、日照分】。析报告全文》2份(含附图)
】。 2、进【行日照分析的—主要原始材料—及其清单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