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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 —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 湖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4月2—8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1日【起施行 省长【 李鸿忠 — ,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闲娱?乐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时能够方便、安】全、自主地》通行和使用》的服:务设:施     必】须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范围?和建设标准依据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保》障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日常工作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协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支持无障《碍设施的《科学技术研究—鼓,励无障碍产品—的开发应用》 第五条 ! 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是该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义】务人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所有权《人应与使《用人: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责任    】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时依照前款规定【负有无障碍设施建设!责任的当事人—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并设置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配套《无障:碍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第?六条 市、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列入审?查范围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不按设计规范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的不予批准发】证和组织竣工验【收 《 第七条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设计文【。件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并保证施工质量 !  :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对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的施工?质量实施《监督: :    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指引:和提示人们正确使用!无障碍设施的—图形:标志: 】 《。 第?八条 ?。。 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是该项目配套!无障碍?设施的养《护责任人  【  : 无障碍设施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的养:护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 : 第九条 —对已建成但》没有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或者已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设计规范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建设项目批准该项!目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改造计划逐步组!织实:施改造建设项目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改造计划的要求【负责实施无》障碍设?施的改造 》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改造计【划的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实施《监督未按《照改造计划》完成改?造任务的该建设项】目所有权人或经营】管理者就同一项【目申请扩建或改建时!有,关行政?部门不?得批准 》 ?第十条 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在,公共交通运》营线路上逐步配【置无障碍车》辆,公共交通运营车【辆上应配《备字幕报站》和语音报《站系统并保持—正常使用;》已配置的无障碍车】辆,的运营标志、标识应!当保持醒目便—于识别?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不?。得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因城:市,建设或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举办单》位应当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设置警示】标,志或者信号设施【临时占?用期满建设单位或者!举办单位应》将无障碍设施恢复原!状 《。 第十二条— 各?级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日常使】用,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理   !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日常使用、!养,护、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反映—者 —第,十三条 《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违反本规定和设计】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没有!设计配套《无障:碍设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无障碍设施施!工或者?无障碍设施施工发生!。质量问题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建设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违法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用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无障《碍设施损毁的除【依法赔偿损失外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 , 第十?五条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未【按规:定规:划、设计配套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  (二)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设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行为不予处!理的;    】 ,(三)对重要—公共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的实施不履行】监,督,职责的;  【   (四)不【履行无障《碍设施养护管理职责!或不履行《督促无障碍》设施养?护管理责任》人依法履行义务的】; ?    《(五)对反映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按规】定调:查处理的;   !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的 《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