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