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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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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鸿忠
》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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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和—水,文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国家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的水!文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文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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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水文事业应当【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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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适当安排》直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文》事业经费保障水文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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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省有关水—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拟定和实施本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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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负责本!省水文勘测和水文】情报预报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及省界水体的!水量水质、山洪、水!生态、旱情》的,监测:并按:规定权限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和成果》;,
》 (三)负责本省】水文勘?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等水文】资料和有关成果的收!集、汇?总、审查、鉴定【。、储存、提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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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水文工作【;
(五!)负责?本省水文工程—建设和水文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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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开展水文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为水事】活动:。提供水文《技术:鉴定;
】 (七)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省,水文机构具体负责全!省的水文工》作
市】(,州)、?县,(市、?区)水文机构在上级!水文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水文工作《
第五—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及流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本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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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批准的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是水文!事,业,发展的依据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水文—事业发展目》标、水文站网建设、!水文监测和》情报:预报设施建设—、水文信息网—络建设、《水文科?技发展、队伍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 ,。 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应》。当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水文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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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水文站网的【建设应当依据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固定】资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 水文站网建—设应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 水文(》含水位、《雨量站下同)站【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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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 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备案《
第》十条 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
— , ,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省—水文机构批准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 , 因交通、—航运、环境保护等】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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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专用水文《测站:和从事水文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接受省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
第十二条! 水文?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组织实施水》文监测并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未》经批:准,。不得:中止水文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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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涵闸、泵站等【。水工程?。和重要湖泊应—当兴建水文》测验、报汛设施或】者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文机构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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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水】文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审定管理制】。。度
【 在本省》范围内?开展水文要》素观:测的单位《应当将所监测—的,水文资料无偿、按时!报省水文机构统【一汇总、审定并【纳入国家水》文数:据库
【。 ?省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全省水文数据【库妥善存储和—保管水文监》测资料并对》。水文监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形成水【文监测?成果予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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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获取水《。文信息提供》便利
《。 :。 水?文资料、水文—情报:预,报信息、水》资源调查《评价与?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对》其密:级的确定、》变更、解《密以及对资料的【使用依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决策和防灾减灾、】国防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应当】无偿提供
—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因经】营性活动需要—提,供水文专项咨询服务!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有偿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水文机?构提供的水》文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转借、出版或—者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
—第十七条《 下列活动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省水文机构审查【确,。。认
》 , (一)编制重!要规划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 (二)重【点,建设项目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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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水资源!管理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 (四)需要鉴!定的水行政案件裁】决和水事纠》纷处理?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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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活动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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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水》文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禁止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 ? 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和发布时【间
第十九】条 水文—机构、水文测—站和有?水文观测业》务,的单位必须根据【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报送水文信息与预报!
《第二十条 水文!机构和通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确保水文【通信网络《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送水【文信息与预报—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水文通】信发射设备的正【常运:行,秩序予以保》护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干扰或】者破坏水文无—线频道、《信道和有《。。线通信线路
!第二十一条 — , 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发【。现被监测水体—的,水,量、水质等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危及用水】安全的应当》加强:。跟,踪监测?和调查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水质变化可能【发生: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的应?当,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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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对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认证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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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和区域?性的水?资源调查《评价与水《文分析计算由省【水文机构《或市(州)水文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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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水,文监测设《施是水?文工作?的基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文!监测设施和测验河】段的义务
【 《。 禁止?破,坏、侵占、毁损及】擅自使用、移动【水文站房《。、设施设备、监【测标志、观测场地、!道路、?测船:。码,头和地下水观测井及!其,配套设施等水文【监测:设施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水文监测《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确保水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立《地面标志保护—。范围包括《
(!一)测验《河段上浮标》断面或上比》降断面的上游2【。0米至下浮》标断:面或下比降断—面下游50》米,的河段以及该河段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 《(二)水文观测场周!围30?米测验操作室—。、,自记水?位计台、《过河缆?道的支柱(》架)锚锭等周围【2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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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 (一)!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阻水设施;
】 (二)取】土、淘金、爆破、】挖砂、?采石、停靠船舶、倾!倒,废弃物;
【 (三》)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或者在水文监】测,过,河,设备:、监测?断,面,、,水文观测场上方【架设线路;
! ,。 (四)在水—文专用报汛通—信线路上搭挂电线;!
? (五)—其他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修建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的应事先征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报批因迁【移重建、恢复监测和!。管理设施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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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通航河!道中或者桥上进【行水文监测作业时】应当依法设置—警示:标,志其他车《、船应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限速通过或者!绕道行驶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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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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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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