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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
— : 湖?北省:水,。文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李《鸿忠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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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水文管理规范水【文工作?促进水文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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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文规划与建!设水文监测与预报】水资源调《查与评?价水文监测》资料汇?交,、保管与使用—水文设施与水文【监测环境保护—和水:文,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国家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的】水文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文活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水文?事,业应当纳《。入,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
》 ,。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适:当安排直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文事】业经:费保障?水文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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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本省有关水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拟定和》。实施本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
】 (二—),负责本省水文—勘测和水《文情:报预报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及—省界水体的水量水】质,、山洪?、水生态、旱情的监!。测并按规《定权限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和成《果;
】。(三)负责本省【水文勘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等水:文资:料和有关成果的收】集、汇总《、审查、鉴定—、储存、提供等【;
《。。 (四》)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省水文工作;
】
《 (五)负责—本省:水,文工程?建设和水《文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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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展水文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为水【事活动提《供水文?。。技术鉴定;
【 《(七)?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 ?省水文机《构具体负责全—省的水文工》作
市(!州)、县《(市、?区)水文机构在上级!水文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水文工作—
第》五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及流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本!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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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修】改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六条【 , 经批准的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是水文事业发展【的,依据水文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包,括水文事业发展目标!、水文站网建设【、水文?监测:。和情:报预报设施》建设、?水文信息《网络建设、水文科技!发展、队《伍建设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
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应当!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水—文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 水》文站网的《建设应当依》据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按:照固定资产》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
水文站!网,建设应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防止重复!建设
第八】条 水文(含—水,。位、雨量站下同【)站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水【文测站分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和专用水—文测站国家基本水】。文测站分为国家【重要水文测站和【一般水文《测站
第九】条 ? 国家重要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批准一般》水文测?站的设?立,和,调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备案
【第十条 设立专用】水文测站不得与国】家基本水文》。测站重复
】 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覆盖的【区域确需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在按照管理权限】报省水文机构—批准前应当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 , 因交通、【。航运、环境》保护等?。需要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省水?文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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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专!用水:文测站和从事—。水文活动的》其,他单位应当接受省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
第—十二条 水》文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组织实施水文【监测并?保证监测工作—的质量未经批—准不得中止水—文,监测:
第十三条 ! 大?中型水库、水—电站:、涵闸、泵站—等水工?程和重要湖泊应当】兴建水文测》验、报?。汛设施或者》设立专用《水文测站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文!机构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水文资料实行统!一汇交、审定管理】制度
】 在本省范围内开!展水文要素观—测的单位应》当将所监测的水文资!料无偿?、按时报省》水文机?构统一汇总、审定并!纳入国家水文数据库!。
— 省水文机构【应当:建立全省水文数据库!妥善存储和保管水文!。监测资料并对水【文监测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形成水文监】。测成果予以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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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获?取水文?信息提供便利
! 水文资—料,、水文?情报预?报信息、水资源调】查评价与《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对其密级!的确定、变更、解】密以及对资料的【使用依照《国家保密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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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决策和防灾减【灾、:国防建设、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应当无【偿提供
!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需要使用【水文监测《。资料和成《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因?经营性活动》。需要提供水》。文专项咨询服务【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有《偿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水文】机构提供的》水文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转借、出版或【者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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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下列活动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应当》经省水文机构审查】确认:
— (一)编制重要!规划: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 , (二)重点建!设项:目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三)水资源管理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 (四)需要鉴定的!水行政案件裁—决和水事纠纷处【理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活动:所,。使用的水文监测资料!
第十—八条 》水文:。情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文【机构按照规》定权限向社会—统一:发布禁?止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向社会发布【水文情报预报
! 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防汛抗旱要求及!时播发?、刊登水《文情报预报并标明发!布机构和发布时【间,
第十—九条 水—文机构、水》文测站和有水文观测!业务:的单位必《须根据当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报送水文信息!与预报
第】二,十条 水文【机构和通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确》保水文通信网络【。畅,。通,准确及?时地传送《水文信息与预报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水文通信发》射设备的正常运行秩!。序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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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干扰或者破坏【。水文:无线频道《、信道和有线—通信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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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水?文,机构应当《加强水资源的动态】监,测工作发现被监【。测水体的水》量、水质《等,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危,及用水安全的—应当加强《跟踪监测《和调:。查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水质变化【可能发生突发性【水体污染事件—的应当及《时将监测、调查情】况,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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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对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单》位实:行资质?认证未取得国家规】定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单位不!得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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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和区域性的水资源调!查评价?与,水文分析计算—由省水文机构或市(!州)水文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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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水文:监测设施是水文【工作的基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文监测设施和】测,验河段的义务
! 禁—止破坏、侵占、毁】损及擅自使》用、移动水文站房】。、设施设备、—监测:标志、观测场地【、道路、测船码头】和地下水观测井及其!配套设?。施等:水文:监测设?施
《。 : 国家基—本水文测站的水文监!测,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抢修】确保水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设—立地面标志保护范】围包括
【 (一)测】验河段上浮标断面或!。上比降断面》的上游?2,0米至下浮》标断面或下比降断面!下游50《米的河段《以及该河段》历史最高洪水位以下!的土:地,和水域;
【 , , (二)水文观!测,场周:围30米测验操【作室、自记水位计】台、过河《缆道:的支柱?(架)锚锭等周围2!0,米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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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植高秆作物、!堆,放物:料、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阻?水设施;
】 (二)取土、淘!金、爆破、挖砂、】采,石、停靠船舶—、,倾倒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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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监测断?面取水、排》污或者在水》文监测过河设—。。备、监测《断面、水文观测场】上方:架设线?。路;
】。(四)在水》文专用报《汛,通信线路上》搭挂电?。线;
》 (五)其【。他对水文监测—有影响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因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修建工—程影响水文监测【的应事?先征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报批因迁移重建!、恢复监测和管【理设施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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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在!通航河道中或者桥上!进行水文监》测作业时《应当依法设置警示】标志其他《车、船?。应,按照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限速通过【或者绕?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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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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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16《。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湖北》省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6》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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