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一)对城】乡规划的领导、【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
! (二)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违法设—立各类?开发区(园区)【或者城市新区的【;
《 ?(三)依法》应当组?织编:制城乡规划》而未组织编制的;】
》 (四?)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的;
《 (五)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编制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
》第五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擅自批?准变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
? (二》)对未申请规划条】件进行?出让的土《地,核发土?地使用证的;
【
(三)对!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经规划》。条件核实的工—程核发房《屋,产权证件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
】
第五十五条 】。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未按照程】序公示、听证等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买卖、骗《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没?收违法?收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在建?设施工场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及附图》。的或:者公示期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八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其违法收】。入按照该建设工【程的销售《平均单价或》者,市场评估单价—。与违法?建,设面积的乘积—确定;建设工程造】价按照有违》法建设情形的单项工!程整体造价确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单体建—筑物工程造价确定】
?。
第五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执法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阻挠、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 对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公告期满后当事】。人未接受处》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由本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没收—
第六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制定《或者实施《城乡规划《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城乡规划管理失【。控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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