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项目立项与!。设计
—。第十一条《土地整治应当—实行项目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储备库拟【定年:度土地整治项—目
?
第十二条土【地整治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符合?土地整治规划;
! (二—。)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 (三)项—目实施?后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 (四)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
, (五)【依法经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同意
第】十三条土地》整治应当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土地整治项目应当优!先在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点区域内安—。排同:时兼顾?其他地区《
?
第十四条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向有批—。准立项?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时【应当附?。具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 ,。 土《地整治项目申—报立项之前》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财政、!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有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论证
【
第十五条土【地整治项目》立项按照资金—来源分别由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将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委托下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跨市(》州)行?政区域实施易地开垦!耕地的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市(州)行政区【域内实施易地开垦】耕地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六条土地整》治,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依:法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定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
: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对土?地整治项《目区进行《实地踏勘准确—掌握项?目区内土地》利用:现状充分听取项目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村民的意》见编:制科学可行的—项目规划设计并【将项目规《划设计?在项目?所在地乡(》民族乡、镇)—、村:进行公告《
,。
第十八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应当?是综合设计》方案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村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含机耕道路【。工程)、生》态防护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等《内容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设计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设计
】
第《十九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应,当报: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预算经批准立项【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二十条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查经审查《批,准后才能变》更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越权?批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变更不》得先变?更实施后《再报:批未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审查?而变更的土地—整治项目一律不予】验,收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申请—
,
》。。(一:。)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或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
(二】)为推广先》进技术采《用先进工艺》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工!程投资;
】 (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
?
: (四)批【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