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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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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了规范自治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自治区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建设活动是】指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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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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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规划:许可机关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必须遵守《乡规划?、村庄规划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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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消耗量运输方式与】。运输:量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方?式与排放量及—处理:方,式等;
— (—。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
】 (三)占用农用!地的:提供: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实行批】准、核准《或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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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申:请办理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规划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出:具接收凭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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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查申请事项是否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
— (二)申请【事项需?环境保?护、国土、》水利、交《通、旅?游、林业、》电力、文物保—护、防?灾等部门《审查同?意的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 (三)根【据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踏【勘;:
【。 (四?)对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提!出审查意见和—规划条件交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
— (五)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 第七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村民委员会同意!申请人?建造住宅的书面意见!;
【 (二《。)宅基?地占用情况说明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建设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权证;—
》 (三)申请】建造住宅的》面积、层《数、高度、结—构形式以《及四至关系等文字】。说明或?图纸资料;
!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村民—住宅建设《。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根据乡规】划、村庄规划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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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对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提!出,规划条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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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核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行政许可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前款规【定,程序办理并在—作出许可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的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进行调!。。整、补充、修—改以及组织勘察、】设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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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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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许可机关不得违反乡!规划、村《庄规划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不》得,在乡规划、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 确需在乡规【划、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进行【建设的应当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调整、修改乡规划】。、村庄规划后方可作!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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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中—确,定撤:并的:乡、村庄内》不得批准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 , 农村村民在撤并】乡、村庄规划实【施前申?请建设住宅的审批】机关应当明确告知撤!并规划?的实施期《限可以在拟》并入的乡《、村庄中批准—建设用地;拟并入的!乡、村庄中尚未【落实建?设用地的可以批准新!建简易?住宅和涉及结构安】全的加固改》造;撤并乡、村庄】规划已?经实:施,的不再批准新—建、改建、》扩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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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申请人—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具备开《工条件的,应—当向行政许可机【关申:请放线、验线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派—专,人到施?工现场按《照规划许可的内容定!位放线?、,验线确定建设项目的!位置:、面积、《朝向、层高、四至等!
》 定位放—线、验?线的人员《应当是?许可机关的》工作人员、村镇【。建设:助,理员、?或者经过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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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后,必须:按照规划《许可的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规划许可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 申请变更—。事,项不:。符合:乡,规划、村庄》规划的许可机关不】得批准变更》。
: 《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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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一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同一用地的建—设规划许可申请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原建设单位》已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二,)原建设单位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前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调整原建!设用地?的可撤回《。原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撤回许可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原申【请人原?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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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式样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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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作为乡!村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据
】 第十七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庄进行建设—活动的?按照城市规》划管理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经批准单独】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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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在乡、村庄国!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实!行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第!十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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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筑管理!依,照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发!办法(新建》法[1?999]《1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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