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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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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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进行了修订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现《予以重新发布—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将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和规划实施、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出信息反馈》、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第四条 下列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
(【一)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 (二)【单独:编制的边《境口岸?规划、工矿农林牧】场区规划(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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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志性建(构)【筑物方案设计
】
《第,五条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准确:。、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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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示需明确规划编!。制、修改的》主要依据和内容主】要包括
!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公示】内容规划《主要文本(说—明书)涉及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的《。主要图?纸
:。
【 (二)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公示内容【。标,明拟建设地》。址、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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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城—乡规划实《施公示应当》依据公示的城—乡规划明确》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主?要包括
【
?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标明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红?线图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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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总图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标!明附属地下室层高】和权属经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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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不符合规》划竣工认可条件【经整改后重新予以】认可的需《说明整改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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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
—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应》当公示变更》内容
》
第八条 】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后整改不力!的或者监督检查【事项带有普遍性的】。应当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主!要包括
【。
—(,一)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
(!二)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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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符合下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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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城乡—规划编?制公:示方式
!。 1、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应】当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告(布)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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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应当在规划》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 (二)城】乡规划实施》公,示方式
】。
1、!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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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审定的—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应当在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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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公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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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示,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 , 2、在》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
】。 城乡规《划,公示除?。采取前款所列方式】公示外还应当通过公!开媒体、《新疆建设网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
第【十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或者设置城乡规【划固定?的公示场所或者【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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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规划许可公【示牌由建《设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准的许可条件【制作并在指定地【点和场所设置—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公示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的公—示时间
—。
— 1、城乡规【划编制自形成初步】成果:。后至规划审》批,前应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 2、城【乡规划审批后应当】。在30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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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规划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的公布时间
】。
— 1、—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5日【内予以?公示;
—。。
? — 2、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在规划区域【内或者?项目所在地公示【的时间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认可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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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设项目规划竣工】认可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大中型项目》不,少于:1年;
! 《 ?4、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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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公示期满】后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示》事项:归档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听取规划公【告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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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认真分析】。研究、?汇总整?理在报送《规划审批时》应当:附具:对公布意见和建议】的采纳、处》理情况?以及:主要意见和建—议;
】。 (》二,)能够采纳纠—正的立即采纳—纠正:暂不能采纳纠—正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并进行书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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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立案查?处的应?当组织核查或者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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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适《用有关听《证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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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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