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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的通知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  ?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进行了【修订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现予以重新发—布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同时废》止 《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将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和规划《实,施、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出信息《反馈、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 第四条 下!列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 ,     (一)!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 《     》(,二,)单:独编制的边境—口岸:规划、?工矿农林牧场区规】划(: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志性建(!构,)筑物方案设—计 【第,五条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准确、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 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示需明确规划—。。编制、?。修改的主要依—据和内容主要包括】 》    《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公示《内容规划《主要文?本(说明书》)涉及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的主要图【纸 》。    》 (二)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公示内!容标:。明拟建设地》址、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第七条 城乡【。规划实施公示应当依!。据公示的《城乡规划明确—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主:要包括 】    《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标明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红线图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总图】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标明附属《地,。下室层高和权属经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不符合规》划,竣,工认可条件》经整改?后重新予《以认可的需》说明整改《。和处理?情,况   !  :(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  】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应当公】示变更内容 】 第八条 【 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后整【改不力的或者监督】检查事项带》有,普遍性的应当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主】要包括 !    (一)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  :。 (二)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建议 !第九:条 :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符合下列方式— ?  《   (一》)城乡规划》编制:公示方式《 ,     !  :1,、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应当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告(布】)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  2?、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应—当在规划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二)城乡规划实】施,公示方?式 : ? :      —1、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审定的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应当在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 (三)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公示方!式 》      1、!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示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2、在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城乡规划公示】。除采取前款》所列方?式公:示外还应当通过公开!媒体、?。新疆建设网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或?者设置城《乡规:划固定的公示场所】或者公示栏 】    — ,   城乡规—划,许可公示《牌,由建设?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准的许可条件】制作并在指定—地点和?。场所设置 【 :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公示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的公示时【间 《      1!、城乡规划编制自】。形成初步成果—后至规划审批前应】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  :   2、城乡【规,划审:批后应?当在30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长期 】    (二—)城乡规划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的【公布时间 》 《 ,     1、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5日内予以公示; ! , 《    《   2、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在规划区域!内或:者项目所在地公示的!。时间: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认可之日止; ! ?。   ?  : 3:、建设?项,目规划竣工认可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大中型【项目不少于》。1年:; —      —  4?、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 ,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公示:期满:后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示事项归档》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听取规划公告】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 :  《   (一)认真分!析研究?、汇总整理在报送规!划审:批时:应当附?具,对,公布意?。见和建议的采—纳、处理情》况以及主要意见和建!议; 》  《   (《二):能,够采纳纠正的—立即采纳纠》。正暂不能采纳纠【。正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并进行书《面反馈; 》。 《。 ,  :   (三)—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立案查处【的应当?组织核查或者及时立!案处理?。; — 第:。十四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适用:有关听证的规则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