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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的通—知,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 :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进行了修订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现予以?重新发布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 第—一条  为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将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和!规划实施、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出信》。息反馈、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 第四条— 下列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     (一)!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 ?    (二—)单独编制的边【境口岸规划、工矿农!林牧场区规划(【。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志性建!(构:)筑物方案》设,。计 《 第五条—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准确、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 — 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示需明确规划编制】、修改的《主要依据和》内容主要包括 】    【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公示内容】规划:。主要文本(说—明书)涉及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的主要《图纸: :     】(二:)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公》示内容标明拟建【设地:址、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第七条 城!乡规划实施公示应当!依据公?示的城乡《规划明确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主要《包括 《 :  ?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标明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红—线图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总图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标《明附属地下室层【高,。和权属经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不符合规划竣工【。认可:条件经整改后重新予!以认可的需说明【整改和?处理:情况 —     (【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  【。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应当【公示变更内容 【 ? 第八条  【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后整改—不力:的或者监督》检查事项带有普【遍性的应当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主要包括! , ,  》。   (《一)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 :     (【二)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建议 【 第:九,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符,合下列?方式 》   》  (一)城乡规划!编制公示方式 !      】 1、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应当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告(布)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  :   2、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应当在规划!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二):城乡规划实施公示方!式   ! ,   1、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审定的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  :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应当在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三【。。。)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公示方式 】    】  :1、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示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     》 2、在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     城乡规】划公示除采》取前款所列》方式公示外》还应当通过》公开媒体《、新疆建设》网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 【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或者设置!城乡规划固定的公示!。场所或者公》示,。栏 《 ,     —  : 城乡规划许可【公示牌由建设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准】的许可?条件制作并在—指定地点和场所设置! , ?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公示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的:公示:时间 】     》1、城?乡规划编制自形成】初步成果后至规划审!批前应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      【2、城乡规划审【批后应当《在,30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长】期 —     (二)】城乡规划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的公布时】间 —  :    1、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5日内予以公示; !     !  : 2、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在规?划区域内或者—项目所在地公—示的时间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认《可之日止; !   《  : 3、?建设项目规划—竣工认可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大中型项目不少于!1年:; ? , , :     》  :4、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公示期满后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示事项—归档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听取:规,划公:告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 (一)认真分析】。研究:、汇总整理在报【送规:。划审批时应当附具对!公布意见和》。建议的采《纳、处理情》。况以:及主要意见》和建议?; : 《 , ,   (二)能【够,采纳纠正的》立即采纳纠正—暂不能采纳》纠正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并进【行,书面反馈; 【 ,。     【 (三)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立案—查处的应当组—织核查或者》及时立案处理;【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适用有关听证的规】则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