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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的通知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 《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进行】了修订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现予以【重新发布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同【时废止 】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 第:一条 ? 为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将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和—规划实施、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出》信息反馈《、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 第四条】 下列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 《   ?  (一)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  《   (二)单独】编制的边境口岸规】划、工矿农林牧场区!规划:(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 :   》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 ,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志性—建(构)《筑物方案《设计 第!五,条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准确、【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 】。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示需明确规划】编制:、修改的主要—依据和内《容主要包《括 《   》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公》。示内:容规划主要文本(】。说明书)涉及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的主要图》纸   !  (二《)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公示内!容标明拟建设地址】、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 第七?条, 城乡规划实施公示!应当依据公示—的城乡规《划,明确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主要?包括 — ,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标明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红线】图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总图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标明附属地】下室层高和权属【。经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不:。符合:规划竣工认可—条件经整改后—重新予以认》可的需说明整改和处!理情况 【     (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 《。 :  ?。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应当公示变更内容】 : 第》八条  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后整【改不力的或者监督检!。查事项带有普—遍,性的应当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主要!包括 【     (—。一,)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  》。   (二)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建《。议, 《 第?九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符合下列方】式 ?     】(一)城乡规划编制!公示方式 —    【   1《、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应当: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告(布)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2、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应当》在,规划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二)城乡—规划:实施公示方式 】    【   1、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审【。定的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应当在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三)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公示方式 ! ,      1】、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示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     】。 2:、在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城乡规?划公示除采取前【款所列方式公示外】还应当通过公—开媒体、新疆建设】网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 【 :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或者设置》城乡规划固定的公】示场所或者公示栏 ! :      】  城乡规划许【可公示牌《由建设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准,的许:可条:件制作并在指定地】点和场所设置 【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公示—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的!公示时间《。 :      !1、城乡规划编【制自形成《初步成果后至规划】审,批前应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    2、城乡】规划审批后应当【在30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长期》 》     (二)城!乡规划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的公:布时间 】 ,     1—、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5日【内,予以公示; — :       ! 2、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在规划区域内】或者项目所》。在地:公示的时间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认可》之日:止; 《      !3、建设项目—。规划竣工《认可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大中型项!目不少于1年;【。 :    【    4、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 ,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公:。示期满后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示事项归档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第?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听取规划》公告: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     》。。(,一)认?真分析研究、汇总】整理在报送规划审批!时应:当附具对公》布意见和建议的采】纳、处理情况以【及主要?意见和建议; 【   【  (二)能够【采纳:纠,正的立即采》纳,纠正暂不能采纳【纠正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并—进行书面反馈—; 》      (】三)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立案查》处的应当组织核【查或者及时立案处理!; 《 第十四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适:用有关听证的规则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