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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的通知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县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 ,。     根据【城,乡规划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进行了修订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现予以重新发布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同时废止— ?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规划公示办】法 :。 ? 第一条  为】建立城乡规划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依据城乡规划法【。和自治?区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规划》公,示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将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和规划实》施、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做出信息反馈、接!受公众?监督的行为 【 , : 第四?条 下列《城乡:规,划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公《示 《   》  (一)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跨区域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乡规【划、村庄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   —  :(二:)单:独编制?的,。边境口岸规划、【工矿农林牧场区规】划(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各类专项】。规划;?    !。 (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     (【四):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标,志性建(构)筑物方!案设计 !第,五,。条, ,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坚持合法】、准确、《及时、便民和—。。有错必纠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公示 !。 《。 第六条 》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批公示?需明确规划编制、】。修改的主《要依据和《内容主要《包括 【 ,    《(一)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公示内容规划主要】。。。文本(说明书)【涉,及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的主?要图纸 【     (【。二)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公示:内容标明拟建设地】址、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 第:。七条 城乡规划【实施公示应当—依据:公示的城乡规划明确!规划条件和许可【内容主?要包括 !    (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标明建!设地址、用》地范围的红线图【和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 ?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总图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相邻建筑!。最低日照时》数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明】确小区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公用》停车场用《地面:积和权属《等 ?    【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标—。明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住宅》小区:。项目还需标明—附属地下《室层高和权属—经审定?的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    】 ,(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书不符合】。规划:竣工认可《条件经?整改后重新予以认可!的需说?明整改和处理情况】   】  (五)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标!明用地性《质、规模、》位,。置、界限规》划蓝线范围内必【须拆除?的建(?构)筑物和拆除【期限 】    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应当公示变—更内容 !第八条  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后整改不力—的,。或者监督检查—事项带?有普:遍性的?应当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公示【主要包?括 —    《 (一)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理结果《; :    】。 (二)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的建议》 《 ,。 第九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城《乡规划公《示应:当符合下列方—式 —     (一【。)城乡规划》编,制,公示:方式: ,。    】   1、本办【法第四条第》(一)、《(二)、(》三)项规《划,应当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告》(布)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2、:本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划应当【在,规划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二)城乡规!划实施公示方式 】。   【    1、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应当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经审【定的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和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予以公示 【 ?      3、!建设工程《规划:竣工认?可应当在建设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三)!城乡规划《执法:监督、检查公—示方:式 【   ?  1、《在城乡固《定的规划公》。示场所或者设置的公!示栏内予《以公:示; —  ?    《2、在规《划执法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区域内设《。置,的,公示栏(牌)内【予以公示 】  ?  :    《城乡规划公示除采】取前款所列方式【公示外?还应当通过公开【媒,体、新疆建》设网或者在办公场】所,。设置: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示 《 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或?者设置城《乡规:划固定的公》。示场所或《者公示栏《   】     》城乡:规划许可公示牌由】建设单?位,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批准?的,许可条件制作并在指!定地点和场所—设置 】第十一条  城【乡规:划公:示时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  :(一)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的《。公示时间 】   《   ?1、城?乡,规划编制自形—成初步成《果后至规《划审批?前应当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   》。。   2、城乡【规划审批后》应当在?。30日?内予以公《布公布期限为长期 !。 ,  》   (二)城【乡规划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的公布时!间,。 :    【  1、城乡规划】的实施和《执法监督、检查【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5日内予》以,公示; 《 :。 ?       2、!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变《更规划许《可条件?在,规划区域内或—者项目所在地公示的!时间应当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至项《目竣工认可之日止】;,   】。  : 3、建《设项目规划》竣工认?可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大中:型项目不少于1年;!  【      4、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 【 第十二》条  城乡》规划公示期满后城市!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公示事项归档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 第十三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部门】、,人员:。听取:规划公告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下列方式予!。以处理 】。     (一)认!真分析研《究、汇总整》理在报送规划—审批时?应当附?具对公布意见和建议!的采纳、《处理情况以及主要】意见和建议; !    — (二)《能够采纳《纠正的立即采纳【纠正暂不能采—。纳纠正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并进行书面》反馈; 【  ?    (》三)需要调查—核实或者立案—查处的应当组织核查!或者及时立案处【理; 》 第十》四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涉及公》共,利益或者《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适用有关听证—的规则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规划公示—办法(新《。建规[200—6]3?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