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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悬【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代理的权】限内以招标人的名】义实施的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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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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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有关建1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 (二)受理—招标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初审上报:
【 (》。三):。负,责本行政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1日常【考核:和动:态管理:
— , (四)—依法查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是本】市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机,构受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分别具体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职责
第!五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由国家建设—部或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暂定证书!同时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必须在其】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书面委】。托代:理合同须报招标【办,备案
《第,七,条 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体载?明委:托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时间、酬金、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双》。方的责权《利范围并由委托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第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有偿服务代理收!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事项:
【 ? (一)拟定招标方!案:
— (?二)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 ? (三?)协助招标入审【查投标人资格—:
— (四)编制—招标文件:
—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 ?(六)组织工程【开标、?评标和定标:—
》 (:。七)草拟工程合【。同:
【 (八)其它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代—理咨询业《。务
第《十,。。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入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出具办理有关招标!事宜的各类文书除】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并向招标办书【。面声:明外应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但中《标,通知书仍须加盖招】标,人,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第十《二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事宜?。的各类文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都可存档!保留:但,对保留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三条 在受招标人委!托组织评《标时一般《应当从乌《鲁木:齐建设?工程评标定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第十四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证执业?客观公正不得—有以下行为
】 , (一)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泄露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 (《三,)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四)故?意高:。估或低估工程造价损!害有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
(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
第十五条 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因自己过失》。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市招标办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随:机抽:查和定期组织复查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
》 招标办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抽查—所需要的材料9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办?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对外省或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必】须向乌?鲁木齐建设委—员,会审报有关材—料并办理资格备案手!。续后方可代理招标】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实行资质年!检制度凡不参—加年检的《视为:自动歇业白发—证部:门注销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部门新发布的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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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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