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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代理的管》理规范?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保证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合法、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悬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代》理的权限内以招标】人的名义实施的【招,标活动
本—办法所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 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有关建1《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受理招标代—理机构的《申报材料并初—审上报:
— (三)负责!本行政地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1日常考核》和,动态管理:
!。 (四)依法查】处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 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招标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是本—市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管理机构受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分别具》体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职责
—第五: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由国家建设部或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暂定证》书同时接《受招标办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必须?在,。其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书面委】托代理合同》须报招标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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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应当具体载明委托!人、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事项、》代理的?权限范围《、时:间、酬金《、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双方的?责权:利范:围并:由委托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第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实行有偿服务代理】收,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招标》人委托代《理下列全部》或部分事项:
! (一)拟【定招标方案:
! (二)拟定】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
—(三)?协助招标入审查投】标人:资格:
— (四)编【制招:标,文件:
《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
【
(六【)组织工《程开标?、评标和定标:
! (七)【草拟工程合同—:,
》 (八)其》它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代理咨【询业:务
第十》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入—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出具?办理有关招标事宜的!各类文?书除招标人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并《向招标办书》面声明外应》由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公章但中标》通知书?仍须:。加盖:招标人的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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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人委】托的权?限范围内《办理有关《招标事宜的》各,类文书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都可存档【保留:但对保留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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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在【受招标人《。委托组织《。。评标时一般》。应当从?乌鲁木齐建设工【程评标定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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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必须遵守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保证执业】。客,观公正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二)泄露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招标人的】利益:
【 (四)故—意高估或低估工程】。造价损害有关利【害人的合法权益【。:
》 (五)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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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在,工程招标代》理活动?中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因自己过失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市—招标办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随机抽查和定期组】织复查的《方式实行动态—。管理:
》 招标办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随机?抽查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抽查所需要的材料9!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标办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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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对外省!或外地招标代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必须向乌《鲁,木齐:建设:委,。员会审报有》关材料并办理资格备!。案手续后方可代【理,招,标,
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实行【。资质年?检制度凡不参—加年检的视为—自动歇业白发证部】门注销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如与上级有关部门】新发布的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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