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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 》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业《。。经2007》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 , 市长李》英杰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绿化、美《。化成果创造更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 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和规划《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 】。 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    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 《    》 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房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绿地不!得被侵占、买卖【和破: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    《。城,市绿地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国有土地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     】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不得出!租或抵押 !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 :第七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界?定,的各类绿化用地【。周边线、《已建成和规划待建绿!地,周边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管—理范围 】 第九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确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需调?整,规划绿地的由规【划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 第十条  !建设工程新建项目】需确定绿线、绿化用!地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 ,例进行其绿化设计】方案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定立?项规划设计必—须保护现有》绿地:和古:树,名木并按规》。定的标准增》加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 ?     新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 , , 第十一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须: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 : 第十二》条  因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订绿地?恢复保证书》。经批准后实》施 【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    《 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上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 第十三《条  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按照相邻地块—。土地市场《评估价格3倍数额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经批《准临时?使用:城市绿地的应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   】  损坏《。绿,。地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由!市财政部《门专项存储列入城】建年度投资计划【用于补建和增加绿】地面积?。 第【十四条?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设立保护范!围即城?市现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胸径—。在,。30至5《0厘米的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 》 第十五》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5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大树 ! 第十六条】 ,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由,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初】审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终!审并经现场复核【;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按规定缴纳树!木损害补偿费—移植的树木要确【保存活 【     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后—方,可处理 — 第十七—条 :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     (一!)在树上刻画—或张贴、《悬挂物品; 【 :  ?。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 ? , ,    (三)攀】。树、折?枝、挖根剥》损树皮、树》干或随?意采摘果实》。、种:子; 》  《   (四)践踏】、,损毁花?草; 【     (五【)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 》     !(六:)在绿地内或树木】旁动用明火; !  《  : (:七)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或搭《建,临时建筑; 】  《   (八)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   ?(九:)损坏绿化设施;】 —。    (十)其】他损害绿地》。。的行为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条】 ,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损【害城市绿地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对造成损害给予【赔偿外对公民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按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大树和—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大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评估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三条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占用!绿地的由有》关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临时使用城】市,绿地不按期归—。还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使用绿地每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绿地】保护参照本》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沈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沈!政发:〔1993〕4号】)同时废《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