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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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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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业经2!007?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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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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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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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绿!化、美化成果创【造,更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 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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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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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和规划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
—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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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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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
】。 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房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绿地:。不得被侵占、买【卖,和,破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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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绿地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国有土【地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 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不得出租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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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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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界定的各类绿化】用地:周边:线,、,已建成?和规划待建绿—地周边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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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管理范】围,
第九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确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需调整规划》绿地的由规划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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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新建项目需确定!绿线、绿化》用,地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例进行其《绿化设计方案—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定立《项规划设计必须保】护现有绿地》和古树名木并按规】定的标准增》加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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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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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须》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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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 因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订—绿地恢复保证书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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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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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上《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按【照相邻地块土地市场!。评估价格3倍数【。额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经—批准临时《使用城市绿地—的应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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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绿地!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由:市财政部门专项存储!列入城建年度—投资计划用于补建和!增加: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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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设立保护范围即】城市:现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胸径在30至50厘!米的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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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5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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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由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初审!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终》审并经现场复核;】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按规定缴纳树木损】害补偿费移植—。的树木要确保—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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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后方!可处:理
第十!七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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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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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树上刻画或张贴!、悬挂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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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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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攀树—、折枝、挖根剥损】树皮、树干或随意采!摘果实、种》子;
】 (四)践】踏、损毁花草—;
】 (五)—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
— (六)在】绿地内或树木旁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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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或搭《建,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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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 (九》)损坏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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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损害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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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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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损》害城市绿地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对造《。成,损害给予赔偿外【对公民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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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按?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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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大树和》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大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评估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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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占用—绿地的由有关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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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违反本规定临时】使用城市绿地不按期!归还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使用绿地每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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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绿地保护《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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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沈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沈政发〔19【9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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