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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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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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业?经2007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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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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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 为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绿化、美化成果!创造更?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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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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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和规划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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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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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 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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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房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绿地不得被侵占、】买卖和破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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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地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国有土地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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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不得出》租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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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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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界定的【各类绿?化用地周边线、已】建成和?规划:待,建绿:地周边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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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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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确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需调【整规划绿地》的由规划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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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建设工《程,新建项?目需确定《绿线、绿化用地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例进行其】绿化设计《方,案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定立项规划设计【必,须保护?现有绿地和》古树名木《并按规定的标—准增加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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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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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须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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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因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订【绿,地恢:复保证书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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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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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上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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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按照相邻地【块土地市场评估价格!3倍数额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经批准临—时使:用城市绿地的应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
】 损坏绿地—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由市财政部门专项】存储:列入城?建年度?投资计?。划用:。于补建和增》加绿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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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设立保《护范围即城市—现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胸径《在30?至,50厘米的》。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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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5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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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由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初》审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终审并经现场【复核:;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按【规,定缴纳树木损害【补,偿费:移植:的树木?要确保?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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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后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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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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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树上刻画或张贴【、悬挂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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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 (三)攀】树、折?枝、挖根剥损树皮】、树:干或随意采摘果实】、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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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践踏、损】毁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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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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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六)在》绿地内或树木—旁,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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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或搭建临时建】筑;
】 (八)【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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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损!坏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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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其他—。损害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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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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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损害城市绿!地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对造:成损害给予赔偿外】对公民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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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按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大【树,和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大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评估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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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占用绿地!。的由:有关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临时使用城】市绿地不按》。期归还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使用绿地【每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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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绿地》保护: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沈,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沈:政发〔19》。9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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