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业经20!07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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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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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绿化—、美化成果创造更】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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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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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和规划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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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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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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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房《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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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城!市绿地不得被侵【占、买卖和破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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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绿地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国有土地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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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不得出】租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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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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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界定的各【类绿化用地周边线】。、已建成《和规划待建绿地【周,边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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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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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确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需,调整规划绿地的由】规划: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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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建,设工:程新建项《目需:确定绿线、绿化用地!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例进—行其:绿化设计方案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定立项规划》。设计必须保护现【有绿:地,和古树名木并—按,规定的标《准增加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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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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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须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第】十二条 》因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订》绿地恢复保证书经】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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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 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上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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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按照相邻地块土】地市场评估价格3倍!数额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经批准临时!使用城市绿》。地的应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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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绿地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由市财?政部门?专项:存储列?。入城建年度投资计划!用于补建《。。和增加绿地面—积
【第十四条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设立保护!范围:即,城市现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胸径在30至】50厘米的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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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5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大树
!第,十六: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由》。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初审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终【审,并经现场复核—。。;,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按规定》缴纳树木损害补偿】费移植的树》木要确?保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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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后《方可处?理
【第十七条 》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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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 (一)在【树上刻画或张贴、悬!挂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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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 , ?。(三:)攀树、折枝、挖根!剥损树皮、树—干或随意采摘果实、!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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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践踏、—。损毁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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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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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在绿地内或【树木旁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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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或—搭,建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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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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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损坏绿—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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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损害绿】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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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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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损害城市》。绿地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对造成?损,害给予赔偿外—。。对公:民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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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违反本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按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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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大树和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大!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评估—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占用绿【地的由有《关,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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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临时使用城—市绿地?不按期归《还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使用绿地每—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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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本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绿地:保护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沈: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沈政发〔1—99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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