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 【 》(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 ! 沈阳市城市绿!地保护?规定业经200【7年6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 市长李英】杰, ?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 : 第一条【  为?保护城市《绿地维?护,城市绿化《、美化成果创造【更好的?生态:和人居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 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绿【地的保护和管—理 ? ,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绿地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现有和规划的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和风景》。名胜区绿地等— , 第四条】  :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     !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   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督辖】区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管理】和责任落《实工作 《 ?    》 城乡建《设、规?划和国?土、房?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城市:绿地不?。得被侵占、买—卖和破?坏;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     城!市绿地未经批—准不得进行经营【性开发?。国有土地《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  —   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不得出租或抵【押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的】义务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第七:条  城市绿地实】行,绿线管理《制度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共同—组织编制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界?定的各类绿化用地】周边线、已建—成和规划待》建绿地周边线—划定的城市绿—线,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 ? , 第八条 》 已建成的城市【绿地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负【责;规划绿》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绿化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管》理范:围 【。第九条  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绿地—建设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城市绿!线确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需,调,。整规:划绿地的由规—划,和建设单位提出【意见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条 : 建设工《程,新建项目需确定【绿线、绿化用—地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沈阳》市城市绿《化条  例进行【其绿化设计》方案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定立项规划设计】必须保?护现有绿地和—古树名?木并按规定的标准】增加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    《。 新建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 ?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的须】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 《第十二条  因【工程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须向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订绿地恢复—保,证书经批准后—实施 ? ?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  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下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绿地300以上的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 第十?三条  经批准【改变城市绿地—使用性质《的必须按照相邻地块!土地市场评估价格】。3倍数额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经批准临时》使用城市绿地—。的应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缴纳损坏【绿地补偿费 【。 ?     》损坏:绿地补偿费由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统一收取由》市,。财政部门专项存储列!入城建年度投资【计划用于补建和【增加绿地面积 】 第十四条】  城市中的古树】名木和大树应设立保!。护范围即城市现【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胸径:在50厘米》以上的大树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7米;胸径在】3,0至50厘米—。的树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以外5米 【 , 第十五条】  城市中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50】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大树 【 :第,十六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和特殊情】况需:要砍伐、移植—。树木的?须由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初?审报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进,行终审?并经:现场复核;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应《按规定缴纳树—木损害?补偿费移植的树木要!确保存活 】。 , ,    《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后方—可处理 《 , 第》十七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的行为 】   —  (一)在树上刻!画或张贴、悬挂物】品; 《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固定物; —    】 (三)攀树、【折枝、挖《根剥损树皮、树干或!随意采摘果实、种】子; 【     》(四)?践踏、损毁》。花草; !   ?。 (五)《。在绿地内堆》放物料或倾》倒有害污水、污【。物垃圾; 】。 :    (》六):在绿地内或树木【旁动用?明,火,;,   】  (七《)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或搭《建临时建筑; 】。 ,     (】八)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 :  :。  (九)损坏绿】化设施?;  】   (《十)其?他损害?绿,地的行为《 》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或:规划:预留:绿地进行《建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按占用】绿地:面积每?平方米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所列损害城市绿地!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除对造成损【害给予赔偿外对公】民可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补植—砍,伐株:数10倍的树木【并按砍伐树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砍伐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大树和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大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评估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占用绿地【的由有?。关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临时使】用,城市绿地不按—期归还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使用绿地【每日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处,以罚款 》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外?的,绿地:保护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1,9,93年1月19【。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沈《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沈:政发〔1993【。〕4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