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乌鲁》木齐:市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供用电行为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安全》。供用:电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 , 第—三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安全供用电》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 ,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安全供用—电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业务】上受市经济》委员会的指导—与监督 《     公安【、规划、工商、【安全:生产、市政市容【、林业(园林)、国!土资源、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供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 , , 第四条 本市供用!电安全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拟定本市【电力事故应急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会—同规划等部门—依法编制本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应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 第七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应:对供电企业和用【户经常开展》供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有关供用电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采《用先进技术》、采取科学》管,理措:施安全供电、—用电:避免发生事故维【护公共?安全: 第》八条: ,。供电:。企业:应按照?本市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做好供电《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   城市供用电】。设,施建设所选电气设】备和安装工》艺应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第九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并按照】国家:或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程进行》检查、检修》和调试?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 》   ?  用于电气设备】检查:。、检修、调试和【测量等?维护工作《所需各种器》具,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电力行业的安全】标准   —。  本办法》所称的电气设—备是指用于输出、配!送、接受电能—的设备以及与之相】关的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等设备! 第十条 供!电企业和用》户对:运行时间较长—存在安全隐》患或被列为淘汰产品!的电气设备应当【及时采取《更换、改造》等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 : 第十一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在该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供》电企业应《按规:。定对本供《电营:业区内?的用户进行用—。电检查 》   ? ,用户对其《设,备,的安全负责用电检查!人,员,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任何直接损】。坏或损害的赔偿责】任;因用电》。检查人员《违规:操作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十三条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时用电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被—检查的用户出示用】电检查证件用户应】当为用电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并,予,以配合 《    《 未出示用电检【。。。查证件的用》户有权拒绝》检查并可以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十—四条 ?经现:场检查发现用户电】气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缺陷的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当?。督促:指,。导,用户在?规定期限内排除隐】患或消除缺陷 ! 第十五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电【企业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随意中【止,供电;因故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   (一)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7天通知用户或【者进行公《告; ?    (二)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   《 (:三)因发电、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者限电引《起停电或者》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当尽快恢复供!电 第十六条! 重要用户根—。。据,实际需要应设—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多—路电源应由》同级:电压:供电并采取不同路】径不具备条件—的则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同路径的电源】。同时停?。止供电 【第十七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 】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 第十八条 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 第十九条 【设有变电站或配电室!的用户应加强—值,班管理配备值班电】工 《 第二十条 —禁止窃电行为窃电行!为包括   【 (一)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 ?   (二)绕越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用,电,;    (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   (四)—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    【(六:)采用其他方法窃电!     —供电企?业为制?止窃电行为》可依法对窃电用户】中止供电 第!二十一条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电力—运,行事:故由: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电力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用户自?身的过?错  《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电力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供电企业!在发、供电系统【正常情况下违—法中断供电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二十三—条 用户用电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二?十四条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 ?阻碍电力行政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八条 》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2【0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