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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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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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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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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
【 第四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电力设施产权人!和,。人民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
】第五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电力设施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 区【(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 公安、】规划、市《政市容、林业(园】林)、国土资源、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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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条 电?力,设施产权《人和:管理者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可《依法要求《侵害:人恢复原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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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电力设施》产权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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