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 第四条 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电?力设:施产权人和人民【群众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 — 第:五条:。 市经济委员会【是本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电力设施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 ,。区(县)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 :。 ,   公安、规】划、:市政市容、林—业(园?。林)、国土资—源、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 — 第六?条 电力设施产权】人,和,管理者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可依法要—求侵害?人恢复原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或电!力,。设施产权人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