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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章 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四条 实—行,绿地登记制度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土地等主—管部:门对绿地进行登记造!册,确认:绿,地权属明《确保护和管理责【任 《 第三十五》条 绿化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附属《绿地的?绿化由绿化》主管部门管》理;     】(,二)临街(路)单位!门前:责任地段的绿化由】。临街(路)单—位管理;   】  (三《)单位附属》绿地:和单位自《。建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     (四)!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    》 (五)生产绿【地的绿?。化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六):风景林地的绿化【。由其管理单位管【理;  》   ?。(七)?铁路、公路两侧防】护,。绿地:的绿化?由,铁路、公路的—管,。理单位管理; 】   ? (八)建设—工程范围内》保留的树木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管理 】。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已建成】绿地和规《划预留绿地   !  确需调整已建】成绿地?。布局的?不得减少原有绿地】面积    【。 改变已建成绿地用!途在已建《。成公共绿地内增【设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 ?第三十七条 公园】的游乐和服务设施】应当合理《布局禁止利用—。公园:。绿地:开办各类市场—或者:占用公园绿》地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八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绿地、》改变绿地性质—的经批准后由占用单!位承担易地》绿,。化,建设费用 》 第《三十九条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报经—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缴《。纳绿:地占用费《并到规划、土地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绿化《主管部门恢复—绿,地 ?    临时占用绿!地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  绿地占》。用费用于绿化建【设专款专用 】 第四?十条 ?国有土地成片—出让时不得包括其中!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   【  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未经批准不得出租】 第四十一】条 开发利用绿地】地下空间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地?下设施?上缘应当留有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覆】土层不得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和绿地的使—用功能 》 , 第四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建、认养公!共绿地、树木—认建人、认养人【可以享有绿地、树】木一定期限的冠名】权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树木     !确需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    《 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树木需要—迁移的应《当向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并采取措施保证迁移!树木的成活 — 第《。四十四条 市政公】用设:施、水利工程、道路!交,通和消?防等方面的建设【应当兼顾绿》化建设和管理的需要!     —敷设通讯《、电力、燃气、供水!。、排水管线等公用设!施影:响绿化?的在:设计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绿化主—管部门?或者绿化《管理责?任单位确《定保护?绿,化的措施《     为保证!管,线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的】应当:报经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管线管理单【。位承担修剪费用 ! 第四十五条【 因:抢险确?需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抢险】单位可以《先行处?理但应当《在抢险后四十八【小时内向《。绿化:主,管,部门通报并补办有关!手,续 第—四十六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古树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为名木》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五米—。;五十年以》上树龄?的树木?为大树胸径在—五十厘米以》上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至树中心以外七!米胸径在三十至五十!厘米的保护范—围为树中心至—树中心以外》。五,米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害:古树:名,木和大?树 第四【十七:条 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定级、登记—编号并建立档案【设立标志  【   对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养护、》。管理方案落》实养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进行检查指导!     —禁止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对已死《亡的古树名木须【经市绿化主管部门确!认并注销《登记后方《可处理 第】四十:八,条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 (:一)在树木上刻划】或者:张,贴、悬?。挂物品?;     (】二)在施工等作业时!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   — , (三)攀树—、折:技、:挖根剥损树皮—、树干?或者随意摘采果实、!种,子;  》   (《四)践踏《、损毁花草; 】  :  (?五)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排放、堆—放污物垃圾》。、含有融雪》剂的残?雪等影响植物—生长的物质; 【   ?  (六)向—树木或者绿地内喷】洒、倾?倒或者排《放污水?、污油或者其—他影响植物生长的液!体; ?    《 (七)在树木旁或!者绿地内用火;【  ? ,  (八)在绿地内!设置广告牌或者搭】建临:时建筑; —   ? (九)在绿地【内采石、挖砂、【取土、建坟; 【     (十)损!坏绿:。化设施; 》。。     (十一】。)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第四十九条 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绿化植物病—虫害的预《报和防?治工作制定和实施】有害生物防控—预警预案 》     》禁,止用有病虫害的苗木!、花草和种子进行绿!化   》。  苗木、花草【和种子未经植—物检疫机构依法【检疫的不得引进【 第五十条 !。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建立—完整的档案 【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绿化规划、损—害,和破:坏绿化的行为—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