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 损?毁、:。丢失、涂改》、伪造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
第二!十,三条 ?
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未按:规定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管?线产权单《位未按规定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或者】。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查清施工地段—的相关地下管—线情况而组织—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第二十!五条
市—档案、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