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864-2013 建标库

5.4  质量控制及验收

5.4.1  基槽开挖后,应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应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排水管施工。

5.4.2  管壁厚度偏差不得出现负值;内壁表面应平整光滑,局部凸坎高度不应大于5mm,并应按1:10坡度打磨;孔径或断面尺寸允许偏差为±1%。

5.4.3  敷设坡度的允许偏差为设计坡度的±10%。

5.4.4  工程验收需准备的资料和程序应按本规范第3.8.11条~第3.8.14条的规定与排水井及排水斜槽一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