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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建筑与环境设【。计规:划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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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与环—境设计规划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景观与》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新建高层建筑【必须在基地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一,侧或道路交叉—口,处设:置广场广场上建【筑物退让道路边线】的距离应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小于5【米的退让《距离:广场的面《积按下表《要求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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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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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场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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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5000
】 不》小于基?地面积的1》2%:且最:低不小于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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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 ~: 1:。0000《
不【小于基地《面积的10%且【最,低不小?。于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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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以上—
? ?不小于基地面积的5!%且最低不》小于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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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如该项建设工程!核定建筑容积率【FAR≤《4则广?场面积按表》中规:定控制?
②如该!项建设工程核—定建筑容积率F【AR>?4则广场面积应【按表中控制面积再】乘以容积率系数β】即广场面积S=表】中控制面积》×,。β(β?=FAR/4—)
》 ③核定建—筑容积率是》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技术规定—核准的建筑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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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基地面积》是,指扣除城市》道路后的净用地面积!
? 广场》。延伸至高层建—筑或裙?房,内,其净高不得小于5米!有柱时其柱间围合面!积,在计入广场》面,积时应相应折减折】减系数为70%且不!得超过广场总面【积的30%》
《 广?场临城市《道路绿线(绿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道!路绿:线范:围面:积的:50:%可计入广》场面积且临广场的建!筑物距?绿化边线的最小距】离为10《米
第》三条: 用地《性质为C《、R类?兼容用地的除单【栋建:筑外:。应明确用地面积比】例商业区《与住宅区应分—区域设置《并,分区域核《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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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住】宅区应?根,据,用地情况集中配【套设置独立的—商业建筑住宅区内设!。置的:临街商业建筑其【商业服务《。总建筑面积》占整:个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按I【。类地区6%、其它】地区4%《控制商业内》街不计入《上述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套)
】 , 临城市主【。次干道(道路规【。划路幅≥30m)的!多层住宅一般不【得设:置底层商业门面【
— 当临《街商业?。建筑退让城市主次干!道(道路宽度≥【3,0m)大于》20米时(》道路绿化控制线【除外)在满》足国家规范及—技,术规定的前》提下不受前两款【的限:制
? 第五条 —临街商业用房连续】。长度超?过80米时》宜设置不小》于2.5《米宽的骑《楼骑楼按50—%的面积计入—。密度且不计算总【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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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项目:建设:。应,考虑城市《交通设施的承受【能力所有《。建设项目在选址定】点、方案《设计等各个阶—。段,。应包:含交:通影响分析》方面的内容大中【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报告与】方案一并审查交通】影响评价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 ?。所,有高:层建筑、主要的公】共建:筑及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项的住宅区!必须进行环境设计】审查审?。查通过的环》境,设计作为规划验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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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住宅—区内需?配套的道路、综合】管线:、绿化、停》车场、垃《圾站、公《厕、配?电间等应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第九条 】。。 对高层建筑—、城市主次干道(】道路规划路幅≥30!m,。)、城市《重要地段《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已建?建筑需进《行,外装修改造的需报】三套以上方案供审查!。经审定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条【 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配电】间、水泵房、—地下水池、空—调机房等)、地下交!通用房(楼梯间、电!。梯间及前室》)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作为《。其,他性质使《。用的:地下空间均》应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十一?条 各类民用建】筑(有配套地面【。停车的别墅和联排底!层,。住宅:除,外)地面停车位(】含底层架空层—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应超过3》0%实行《人车:。分,。流,的小区应设置地面访!客车位
地面!停车宜集中布—置临出入口处—宜设置不少于10】个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宜铺砌植草!砖停车位之间宜种】植乔木
第十】二条 已建成【住宅:区一般?。不得加层或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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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成片、—成组的多、低层【居住建筑一般应采用!全坡屋顶
【第十四条《 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临道路广场或集】中绿地?一般应设置》环境小品
第十!五条 建筑基地】临,城市道?路部分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可以?花,。台,、绿地绿篱》等,作为用地边界—的隔离?带因:使用功能等特殊原因!确需修建围墙的需】按程序?报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围墙《退让:道,路,边线1.《5米以上且围—墙边:。至,道路边线《需设置?绿,化带
— (《二)围?墙为通透式且高度不!超过1.6米有特殊!要求需建封闭—式围墙的围》墙,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并应对其《饰面:及外观进行美化处理!
第十》六条 《。。建筑:物底层的架空开【放空间作为永久【性全天候的公共活】动,场,地,或实施绿化的其面积!不占用容积》率指标不计入绿【地,总面积?可不计入建筑总【面积:
: —架空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为住户提供!服,务的楼梯间、门厅等!服,务用房?不计入公共开—放空间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在规定容—积率的基础上—批准该建设》。工程增?加,相当于?架空面积50%的建!筑面积住宅》区,内的架空开放性空】间净高多层建筑【不得小于3.0【。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4.5】米
第十七条 !。 所:有高层公共》建筑及在城》。市,重要地段和城市【主,。次道路两厢的新【建建筑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必须提供》效果:图需设置《广告、招牌的—在效果图上应一并】。考虑
第—十八条? 配?电,间、泵房、锅炉房】等附属设施应—尽量组合设置于建】筑物内?确需单独建》设的不得临》城,市,道路设置如有—空调冷却塔其位置应!在设计图《中予以明确
【 第十九条 公】寓式写字楼》有关规划指标—按,住宅要求控制—
第《二十:条 :。 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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