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长沙市建筑与—环境设计《规划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与:环境设计规划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景观与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新建高】层,建,筑,必须在基地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一侧或?道路交叉口处—设置广场广》。场上建筑物退让道】路边:线的距离应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小于5米—。的退让距离广场的面!积按下?。表要:求控制 【。 【 基地面积(m【2) — ?广场面积 (m!2) ! 《 200—0 ~ 5000】 》 不小于基》地面:积的12%且—最,低不小于400【 】 ? 5000【 ~ 1000【0 ? :。。 不小于基地面】积的1?0%且最低不小于】600 【 :。 1!0000以上 】 不小于基】地面积?的,。5%且最低不小于1!000 — : 》。 《 》 ,注①如该《项建设工程核定建筑!容积率FAR—≤,4则广场《面积按?。。表中:规定控制《   《  ②如该项建【设工程核定建筑【容积率FAR>【4则广场面积应按】表中控制面积再乘以!容,积率:系数:β即广场面积—S=表中控制面积】×β(β=FA【R/4)  【   ③核定建筑】容积率是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技术:。规,定核准的建筑容【积率     】④基地面积是指【扣除城市道路后的】净用地面积 —     广场延】伸至高层建筑或【裙房内其净高—不得小?于5米有柱时其柱】。间围合面积在计入广!场面积时应相—应折减?折减系数为70%且!不得超?过广场?总面:积的30%  】  : 广场临《城市道路绿线(绿】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道路:绿线范围面积—的5:0%可计入广场【面积且临广》场的:建筑物距绿》化边线的最小距离】为10米 第三!。条 用地性质【为C、R类兼—。容用地的除单栋建】。筑外应明确用地面积!比例:商业区与《住宅区应分区域设置!并分区?域核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第四?条 住宅区应根据!用地:情况集中配套设置】独立的商业建—筑住宅区《内设置的临街商【业建筑其商业服【务总建筑面积占整】个住宅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按I类地区》6%、其它地区4%!控制商业内街—不计入上述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套): 《 ,   临城市主次】。。干道(道路规划路幅!≥30m)的多层住!宅一般?不得设置《底层商业门》面    】 当临街商业建筑】退让城?市主次干《道(道路宽度≥3】0m)大《于,20:米时(道路绿化控制!。线除外?)在满?。足国家?规范及?技术规?定的前提下不受前】两款的限制 第!五条 ? 临街商业用房连】续长度超《过80米时宜设置】不小于2.5—米宽的骑楼骑楼按5!0%的?面积计入《密度且不计》算总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第【六条 项目建设】应考虑城市交—通设施?的,承受能?力所有建设项目【在,选址定点、方案【设计等各个》阶段应包含》交通影响分析方【面的内容大中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评价报告与!方,。案一并审查》交通影响评价—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 !。 所有高层》建,。筑,、主要?。的公共?建筑及用地面积不】小于1?公项的住宅》。区必须?进行环境设计审查审!查,通过的环境设计【作为规划验》收,的依据 —第八条? 住宅《区内需配套》。。的,道路、综《。合管:线、绿化《。、,。停车场、垃圾站、】公厕、配电间—等应与?小区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报建、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 , 第九条 对高!层建筑、《城市主次干道(道】路规划路幅≥—30m)、城市重】。要地段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已?建建筑需进行外装修!改造的需报》。三套以上方案供【审查经审定》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第十条】 地下车库、【地下设?备用房(配电间【、水泵房、地下水池!、空调机房等)、】地下:交通用房《(,楼梯间、电梯—间及前室)》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作为其他性质使用】的,地下空?间均应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十一—条 各类》民用:建筑(有配》套地面停车》。的别:墅,。和联排底层》。。住,宅除外)地面停车位!。(含:底层架空层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应超!过30%实行人【车,分,流的:小区应?设置地面《访客:车位 《 地面《停车宜集中布置临】出,入口处?宜设置不少于1【0个地面停车位地面!停,车位宜铺砌植草【。砖停车位之间宜【种植:乔木: ?第十二条 》 已建成住宅区一】般不得加层或扩【建 第十—三条 《成,片、成组《的多、低层居—住建筑一《般应:采用全坡屋顶 】 第十四条 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临:道路广场或集中绿地!一,般应:设置环境小》品 第十五条】 :建筑基地临城市道路!部分:不得修?。建实体围墙可以花台!、,。绿地绿篱《等作为用地边—。界的隔离带因—使,用功能?等特殊?原因确需修》建围墙的需按程序报!批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    (一】)围墙退让道路边线!1.5米以上—且围:墙边至道《路边线?需设置绿化带 !。  :  (二)围墙【为通透式且高度【不,超过1.6米有特殊!要求需建封闭式【围墙的围墙高度【一般不得超过—2.2米并应对其】饰面及外《。。观进行美化》处理 《 第十六《条 建筑物底【层的:架空开放空间作为】永久性全天候—的公共活动场地或】实施绿化的其面积】不,占用容积率指标【。不计入绿地总面积】可不计入建》筑总面积 —     架空】开放空间不》得封闭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为住户】提供服务的楼梯间、!门,厅等服务用房不计入!公共开放空间 !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在规定容积率的基】础上批准《该建设工程增加【相当于架空》面,积50%的建筑面】积住:宅区:内的架空《开放性空间》净高多层建筑不得小!。于3.0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4:.,5米 第十七条! 所有高层公【共建筑?及在城市《。重要地段和城市主】。次,道路两厢的》新,建建筑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必须》提供效果图》需,。设置广告、招牌【的在效果图上应【一并考虑 【第十八条《 , 配电间、》泵房、锅炉房—等附:属设施应尽》量组合?设置:于建:筑物内确需单—独建设的不得—临城:市,道,路设置如有空调【冷却塔其位置应【在设计?图中予以明确 !第,十九条 公寓【式写字楼有关规划】指标按住宅》要求控制 — 第二十《条 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