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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电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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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条 城!市供电应《采用多源环》。路,供电提高供电可【靠性
】。 :第4.4.2条 ! 在?城,市副中?心和:三环路?以内, 现》有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应,逐步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在城】市特别地区》所有电力线路须采用!地下电缆《敷,设;三环路以内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敷设因特殊条—件限:制近期无《法实施?地下电缆敷设—经方案论证后—可采:。用临时架空线—路,500?。kV变电站送出【至三环路以内—的首座220kV】变电站的输》电线路可《采用架空《设置三环《路以外、外环—路以内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的【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敷设
! 》 同:座500kV变电】站送:出,至中心?城内不同220k】V变电站的输电线】路应采用不同路径】的电力通道
】
? 第4.4—.3条 《 : 架空?线路应根据地形【、地貌、城市规【划道路等《实际情况沿》道路、河渠、—绿化带等架设—路径选?择应尽量《。做到短捷、顺—直减少与河渠、【道路、铁《路的交叉尽量不跨越!建筑物
【。新建、改建的—高压架空线路不应】穿越对景《观,。有要求的区域并应】避开爆炸危》险区
】 在规划》道路交?叉情况下输电线路的!定位杆(塔)应【设在道路切角—范围以外线路—横,。。过城市道路时应尽】量直交
! 第4.4.4条! 《地下电缆通道—根据:规,划确定?按电:力隧道、浅沟或【排管实施
】 1》10kV《及以上等级输电线】路地下电缆通道以电!力,隧道为主电力浅【沟,、排管作为》补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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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力:管沟的敷设应满足城!市道路景观要求,】在,绿化带内敷设时【宜采用排管方式
! —同一路段上的各级】电压电缆线路宜同路!径敷设但输》电电缆线路与配【网电缆线路》。可沿不同通道分【开敷设
—。
第4》.4:.5条 电【力浅沟及排管设置】。规模、形式、—位置:一,般按表4.》。4.5中的》规定执行在规划道路!临现状或《规划变电站一—侧应设置双沟或加】大浅沟或排管—规格、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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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4.5 【 电力浅沟》、排管规划建设【一,般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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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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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宽度(B)
!
B<!16m
— : 16m≤B!<30?m, ,
B!。≥30m
—
?
《
》
— 预制U型槽 【
— 1.0 m【×0.?6m
【 ? 1:.0m×1.0【。m
! 1.0m×—。。1.:0m或1《.2 m×1.【0m ?
: ,
【 :
《 :。 :排管
【 ? 9孔
— 12】。孔 :
1!2,孔或16孔
】
!
》 布置形【式,
】 单侧
》
— ,单侧
》 ? : 双:。侧
】
《 :
? , : 布置位置 【
?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南
!。 规划道—路中线以西、南
!。
—
—
】
,
? 距道红距离!。 ,
? 0—.,。6m
】 0.6m
!
0】.6m或0.7m !
【
《
,
》 注预制U型—槽,尺寸为B×H旧【城等条件《限制区域《16米以下道—路,。。预制U型槽可采用0!.6 m《。×0:.6m规模》
— 第4.4—.6条 《 临变电站规划用!地的道路应》在靠变电站》同,侧,预留5~10米【宽绿化带作为—变电站进出线—电力专?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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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4.7】条, : 新建小区的—配电网应《配合小区《建设同?步进行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敷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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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条 变电!站,宜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变电【站、开关站及配电】所宜采用户内—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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