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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 【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日照间距】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遮挡北侧规划或【者保留地《块的住宅、》。敬老院、医院、【疗养院、托幼—、中小学等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日照分析 】     前款】所称日照分析是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采用通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计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拟建高【层建筑在《指定日?。期对北侧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活动【 ? 第三【条日照分析报告作为!。。本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 《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按照下列标准设置】。 :   《 (:一,)经度为东》经117°10′】纬度为北纬》39°08′ !    (》二):住宅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为大寒日8:】。。00至?1,6:00《;,其它: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为冬至日9】:00?。至15:00 【    —(,三)时间《。计算精度为》分钟 》    (四)时】间累计方式为有效时!间段全?部累计 【   (《五):太,。阳高度角《不,小于8° 【。    (六—)阳光?与墙面、窗》面夹:角不小?于15°  !  (?七):窗分析计《算点为外墙》面处的?窗台中点《  》  (八)受影面为!。室内设计地坪以上】90:0mm的《平面 》    (》九)网格间距—不大:于10?00mm 现状住】宅不大于50—0mm?    (】十)计算均采用真】太阳:。时 】 第五条 》。日照分析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    (一【),建立拟?建建筑物计算机【模拟模型 》    (【二):。确定: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客体建筑】物,以及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  】。  (三)》按,照电子?地形图的《建筑物外轮廓建立粗!略计算机模拟模【型排除不需》。。要参与分《。析的建筑《物   【 (四)绘制拟建】建筑物建《成后的客体建—筑物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分—。析    】(五)?客,。体建:筑物的主要采光面】在,等距离?布点日照时间—分析不能满足规定日!照,时间的对该客体【建筑物以及对其形成!遮挡的其它建筑物】建立精细计》算,机模拟模型 【   《 (六)根据需【要对客体建筑物【进行拟建《建筑:物建:设前、后逐窗—对比分析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的《应当提供拟》建建筑?物设计图纸和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现状《建筑物图纸或者【相应建筑物竣工图】纸 — 第七条 【。客体:建筑物以及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已经!规划许可尚》未建成的日》。照分析时《应当一并考》虑 》 《第八条 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型设定】标高:时,应当:需考虑?地形实际高》差 》    建立精细】计算机模拟模型的】应当考虑现状建筑参!。与遮挡的阳台、屋】顶凸出物等因素【  》 ,  客?体建筑物阳》台扶手栏杆或者客】体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自行:安装的隔《板、遮阳板等物体对!窗户日照遮》。挡的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型时不予考虑! 】第九条? 逐窗对比分析的】窗户计?算基:准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皮位置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弧形!窗 、凸窗》等特:殊窗户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图1) 】。 图1 转角直角窗!、弧形窗 、凸【窗计算基准》面  ?。    》 (二)两侧均无】隔,板遮挡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三,)一侧或者两—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见【图2) 【 图2 》阳,台计算基准面   !   《 (:四) 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形式)按照室内设】计地坪以《上900《。mm计算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委托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    《(二)受委》托设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编号【、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以及周?边现:势地形图    !。 2、建设用地内】拟建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拟建建筑物!总平面图 —    3、客体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图?     —4、:参与:遮,挡的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参:与遮挡建筑物范围图!  ?  (四)日照分】析标:准,、依据 《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六)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 【   (七)日【照分析设置的—技术参数  【  (八)日—照分析?结果:     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 》   ?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 —    3、—。拟建建筑物》建成后?客体建筑物受影【面高度外墙轮廓线】上进行的《等距离布点日照【。时间分析图其中拟】建,建,筑,建成后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点用?红色:显,示   》  4、客》体建筑物《窗位图   】  5、逐》。窗对:比分析表其中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窗用!红,色显示 《     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后!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窗数和户数!以及建设前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建【设后恶化的窗数和】户数 ?。     》7、受委托设计单位!盖章 》 :。。 第十一条 】日,照遮挡?客体:。范围以外的建筑不】以日:照分析控制建筑间】距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拟建:建筑:物形态?。改变:突破原审批形态【的应:当重新?进,行日照?分析 《 《 第十三条— 同:一项目进《行多:次日照分析》的应当使用》同一种日照分析软件! 第!十四条 拟建建设项!目为多?幢建:筑物的?相互间的日》照分析依照本办【法但不超《出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提供图纸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受委托【设计:单位的要求在提供的!图纸:上盖章确《认     建】设单位未提供—真实图纸进行—日照分析并骗取【规划许可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 第十六条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接受委托进行!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得为拟建建!筑物满足日照时间】。。规定擅自《改变图纸、》资料:的内容不得》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为拟建建》筑物满足日照—时,间规定擅自改—。变图纸、资料—内容或?者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的为为违【法建设进《行设计行为》依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 :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日照遮—。。挡,客体范围是指以【在,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最,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拟建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1、O《2):为圆心以该建—筑物高度(》H)的1.61【倍(但不大于8【0,.5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北《侧距离为R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4—。.81°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5.19】°,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3) 【。 图3? 客:体范围图    ! ,本办法所称客—体建筑物是指建【筑物的水平》投影全部或部分【在拟建建筑》物的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应做日《照分析的各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 】 ,    《 ,本办法所称》的,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是】指建筑物水平—投影全部《或部分位于以在经过!。客体建?筑物最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客体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3、O】4):为圆心以《。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南侧距》离为1?61米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该客体?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2【14.81》°的最北侧夹—角线和经过》该客:体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25.】19°的《最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相交围合的】区域内(见图4)】对该客?体建筑?物产生?遮挡的建筑物—。 图4— 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范围图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行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