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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日《照间距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遮挡北侧规划—或,者保留地《块的住宅、敬老【院、医院、》疗养院、托幼、中】小学等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日,照分析 【 ,   前款》所称日照分析是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采用通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计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拟建高层建筑在指定!日期对北侧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活动 ! 第三条日照分析报!告作为本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按照!。下列标准设置 !   ? ,(一)经度为东【。经117°》10′纬《度为:北纬39°》0,8′ ? ,   《 (:二)住宅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为大:寒,日8:00至1【6,:00;其它—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为冬至《日,。9:00《至15:0》0, , :    (》。三):。时间计?算精:度为分钟  ! , (四)《时间累计方》式为有效时间—段全部累计 !   (五)太阳高!度角不小于8°【。    (】六)阳光与墙—面、窗面夹角不【小于15° !   (七)—窗分:析计算?点为外墙面处的窗】台中点?。    【(八)受影面为【室内设计地坪—以上900mm的平!。面    】(,九)网?格间距不大于100!0mm 现状住【。宅,不,大于50《0m:m :    (十)!计算均?采用真太阳时—。 第!五条 日照分—析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建立拟建建】筑物:计算机模拟》模型    !(,二):确定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客体建筑物以及!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 ? :   ?(三)按照电子【地形图的建》筑物外轮廓》建立粗略计算机模拟!模型排除不需要参与!分析的建筑物 !    (四)【绘制拟建《建筑:物建成后的客体【建筑物?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分析    !(五)客体建筑物的!主要采光面在等距】离布点日照时间分析!不能满足规定—日照时间的对该客】体建:筑物:以及对其形成遮挡的!其它建筑物建立精】细计算机模拟模型 !    —(六)根据需要对客!体建筑物进行拟建建!筑物建设前》、后逐窗《对比分析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的—应,。当提供拟建》建筑物设计图纸和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现状建筑》物,图纸或者相应建【筑物竣工图纸— 【。 第七?条, 客体建筑》物以:及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已经规划《许可尚未《建成的?日照分?析时应当一并考虑】 : ? 第八》条 :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型设定标】高时应当需考—虑地:形实际高差》  》。 ,  建立精细计算】机,模拟模型的应当考虑!现状建筑参与—遮挡的阳台、—屋顶凸?出物等因素 !    客体建筑】物,阳台扶?手栏杆或者客—体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自行安装【的隔板、遮阳板【等物体?。对窗户日照遮挡的】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型?时不予考虑》 : , 第九【条 逐窗对比分析】的窗:户计算基准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皮位?置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弧形窗 、凸窗等特!殊窗户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图1) — 图1 转角】直角窗、弧形窗【 、凸窗计算基【准,面   《 ,    (二)两】侧均无隔板遮挡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三)!一侧或者两》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见】图2:) — 图:2 阳台计》算基准面  —     (四)! 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形—。式)按照室内设【计地坪以上90【0mm计算 —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委【托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二)受委托设—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编号、》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以及周?。边现势地形》图     【2,、建设?用地内拟建》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拟!建建筑物总平—。面图 ?。  : ,  3?、客体?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图    — 4、参与遮挡的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参与】遮挡建筑物范—围图    (四!)日照?分析标准、》依据   —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六)!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  《  :(七)日照分析【设置:的技术?参数    (八!)日照分析结果 !  :。  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 !     3—、拟建建《筑物建?成后客体建筑物受影!面高度外墙》轮廓线上进行的等】距离布?点日:照时间分析图其【中拟建建筑建成【后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点用红?色,显示 《    4、客体建!筑物窗位图 】    5》、逐窗对比分析【表其中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窗用红色!显示 ?。     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后,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窗数和户数以【及建设前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建!设后恶化的窗—数和户数   】  7、《受委托设计》单位盖章 —。 》 第:十一条 日照—遮挡客?体,范围以?。外的建筑不以日【照分析?控,制建筑间距 — , ?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拟,建,建筑:物形态改变突—破原审批形态的【应当重新进行日【照,分析 ? 第十!三条 同一项目进行!多次日照分析的应】当使用同一种日照分!析软件 】 ?第十四?条 拟建建设项【目为多幢建筑物的相!互,间的日照分析依【照本办法但不—超,出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提供图—纸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受委托设!计单位?的要求?在提供?的图纸上《盖章确认  【   建《设单位未《提供真实图纸进行日!照,分析并骗《取,规划许可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 《第十六?。条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接受委【托进行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得为:拟建建筑物》满足日照时间—规定擅自改变—图纸、资料的内【容不得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为拟?建建筑物满》足日照?时间:规定:擅,自改变图纸、资【料内容或者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的为—为违法建设进行【设计:行,为,依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 , , 《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日照遮挡客体【范围是指以在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最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拟建!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1,、O2)为圆心【以该建筑物高度【(H)的1》.61倍(》但不大于80—.5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北侧《距离为R《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4.【81°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5.《19°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3) ! 图3 客体范】围图    【 本办法《所称客体建筑—物是:指建筑物《的水平投影全—部或部分《在拟建?建筑物?的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应做日照【分析的各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 《     本办法!所称的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是—指建筑物水》平投影全《部或部分位于—以,在,经过客体建筑物【最,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客体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3、O4!)为圆心以》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南【侧距:离为:16:1米: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该—。。客,体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2《14:。.81°的》最北:侧夹角线和》经过该客体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25.1》9°的最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相《交围合的区域内(】见,图4:)对该?客体:建筑物产生遮—挡的建筑物 【 图4 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范围图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行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