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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日照】间距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高,层建筑遮挡北侧规】。划或者?保留地?。块的:住宅、敬老院、医】。院、疗养院》、,托,幼、中小学》等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日照:分析   】  前款所称日照分!析是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采用通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鉴:定,。的,计算机分析软件模】拟计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拟建高】层建筑在指定—日期对北侧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影响情?况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的活动 】 :。 第三条》日照分析《报告作为本市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规】划,管理的参考》依据 !。。 ,第四条 日照分析技!术参数?按照下列标》。准设置 《   》 (一)经度—为东:经117°10′纬!。度为北?。纬39?°08′ —    (—二)住宅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为大!寒日8:00—至16:00—;其它有《日照要求建筑物的有!效日照时间带为冬】。至日:9:00至》。15:00 【    》(,三)时间计算—精,度,为分钟  】  (四)时间累】计方式为有效时间】段全部?累,计    】(五)太阳高度角】不小于8° —。   》 (:六)阳光与墙面、窗!面,夹角不小《于15°《    【(七:)窗分析计》算点为外墙》面处的?窗台中点《  》 , ,(八)?受影:面为室内设》计地坪以《上900mm的【平,面, ?    (九)网格!间距:不,大于100》0mm 现状住宅】不大于?500m《m,    【(十)计算均采用真!太阳时 《 ? 第》。。。五条 日照》。分析: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  (一)建立【拟建建?筑物计算机模—拟模型 【   (二)确定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客体建?筑物以及《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   】 (三?)按照电子地形图的!。建筑物外轮廓建立粗!略计:算机模拟模型排除】不需要参与分析的建!筑物    !(,四)绘?制拟建建筑》物建成后《的,客体建筑物受影面】高度上的外》墙轮:廓,线等距离《布点进行日照时间】分析  【  (五)客体建筑!物的主要采光—面在:。等距离布《点日照时间分析不】能满足规定日照时间!的,对该客?体建筑物以》及对其形成遮挡的】其它建?。筑物建立精》。细计算机模拟—。。模型   】 (六)根据—。需要对?客体建?筑物进行拟建建【筑物:建设:前,、后逐窗对比分析】 , 【第六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日照分析的应!当提供拟建建—筑物设计图纸—和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现状建筑物图纸或者!相应建筑物竣工图】纸 — 第七》条 客体建》筑物:以及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或者已经规—划许可尚未建—成的:日照分析时》应当一并考虑 】 , 第—。八条 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型设定》标高时应当需考虑】地形实际高差 !     建立【精细计算机模拟模型!的应当考虑现—状建筑?。。参与遮挡的阳—台、屋顶《凸出物等因素 【 :     客—体建筑物阳台扶【手,栏杆或者客体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自行!安装的隔板》。、遮阳?板等物体《对窗户日照》遮挡:的建立?计算机模《拟模型?时不予考《。虑, : 第【九条 逐窗对比分】析的窗户计算基准】。面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皮位置为计算基准】面;:转角直角《窗,、弧形窗《 、凸窗《等特殊窗户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见图1) 】 :。。 图1 转角—直,角窗、?弧形窗 、凸窗【计算基?准面  《  :    (二)两侧!。均无隔板遮挡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面为计算基准面 】   ? (三)一侧—。或者两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见图2) ! 图2 阳—台计:。算基准面  —     (四】) :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形式)按照室】内设计地坪以上【900mm》计算 【 ?第,十条 日照》分析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委【托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二):受委托设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资质证】。书编号?、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   1、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以及周边【现势地形图   !  2、建设用地内!拟建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拟》建建筑物总平面图 !     3、客】体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图 】     》4、参与《遮挡的建筑物—编号、使用性质、】层数、高《度以及参与遮—。挡建筑物范围—图    (【四)日照分析标准、!依,据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  》  (六《)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  》  (七)日照【分析设置的》技术参数《    (八)】日照分析结果 】    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 》    3、—拟建建筑物建—成后:客体建筑物受影面高!度外墙轮廓》线上:进行:的,。等距离布点》日照时间分析图其】中拟建建《筑建成后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点用红!色显示  —   4、》客体建?筑物窗位图 【     5、【。逐窗对比分析表其中!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窗用】。。红色显示    ! 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后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的窗数》和户数以及建—设前不满足日照【。时,间规定建设后恶【化,的窗数和户数  !   7、受委【托设计单位盖—章 : 【第十一条 》日,照遮挡?客体范围以》外的建筑不以日照分!析,控制建筑间》距 》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拟《建建筑?物形态改《。变突破原审》批形态的应》当重新进行日照分】析 》 第十—三条 同一项—目,进行多次日照分析】的应当使用同—一种日照分析软【件 — ?第十四条 拟建建】设,项目为多幢建—筑,物的相互间的日照】分析依?照本办法《但不超出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对提《供图纸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当根据】具有:相应:资质的受委托设计】单位的要求》在提供的图纸上盖】章确:。认  《 ,  建设单位未提】供真实图纸进行【日,照分析并骗取规划许!。可的依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 第十六【条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接受委托进行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得》为拟建建筑物满足日!照,时间规定擅自改变图!纸、资料的内容【不得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 —    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为拟建】。建筑物满足日照【时间规定擅自改【变图纸、资》料内容?。或,者出具虚假》日照分析报》告的:。为为违法建设进行设!计行为?依照: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日照遮?挡客体范围是指以在!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最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拟—建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1、:O2)为圆心以【该,建筑物高度(H)的!1.61倍(但【。不大于80.5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北侧距离为!R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4.8!1°的最南侧夹角线!和经:过,拟建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1!45.19°的最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分别相交《围合的区《。域(见图《3): 《图3 客体范围图 !     本办法所!称客体建筑》物,。是指建筑物的水平】投影全部或部—。分在拟建建筑物【的日照?遮挡客体范围内【应,做日照分析》的各类?。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物【 ,     本办!法,。所称:的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是指建筑物水平!投影全部《或部分位于以在经】过客体建筑物最南】一,点的水平《线上形成的客—体建筑物投影线段最!西、最东两点(O】。3、O4)为—圆心以16》1米为半径(—。R)分别形成的弧】线与该水平线南侧距!离为1?61米的《平行线相切;—并,同经过该客体—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2《14.81°的最】北,侧夹角线和经过【该客体建筑物水平】投影与水《平,线成3?25.19°的【。最北侧夹角线—分别相交或者—上,。述弧线最东》和最西两点的—垂,线与上?述夹角线相交围合】的,区域内(见图4)对!该客体建筑物产生】遮挡的建《筑,物 图4 参!与,遮挡的其它建—筑物范围图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行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