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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编制》发,。布,程序 第!八条 ?编制和?。修订建?筑材料使用目录应】当按照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的程—序执行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 《。 第?九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国内外建筑材—料生产、应用技术】发展: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决定编《制或修订《建筑材料使用目【录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信息【专栏和专用媒—体发布征《集函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下载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建议—表(式样《见附件)《填写后传真、—邮寄:或从网上《发给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议的时【间从征集函刊登【。之日起不《少于:45天 【 第十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汇总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整理出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草—案)后组《织专家论证  】     墙!体材料、建筑保【温,材料、门窗与—幕,墙,材料、混凝土外加剂!、,建筑装饰材料—、,建,。筑,防水材料《、用水器具、供热】采暖系统材料—、管材管件等建【筑材料种类住—。房城:乡建设委《可以委?托相:关行业的协会(【学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专》家,进行论证提》出该类建筑材料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目录草案的建—议 : 第十【一条 ?。通过专家论》证的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草案)?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信息专【栏发布专用媒体【发布:专用:。报纸上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30天 《 ? 第十二》条 对首次》拟列入建筑材料使】用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建【筑材:料属于我《市在国内率先限【制或禁?。止在建设工程中使】用,的该品?种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如有!异议应在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日】之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提出书面申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该建筑】材料的生产厂家或】委托的代表所做的】申诉:听证会邀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和专家参加 【 》第,。十三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汇总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送,审稿)会同市规【划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联合》发布 《。 第十—四条 建筑材料【使用目录每三年修订!一次:。修订发布的建筑材料!使用目?录新版本生效—。后原:版本:即行废止首次列入禁!止类:的建筑材料》自新版本《建筑材料使用—目录发布之日起【半年后?生效建筑材料使【用目录发布时同【。时发布对建》筑材:料使用目《录,的解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