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3.2  【砖石:、,砖瓦和?竹木等结构》的防雷设计 ! 3.《2.1 《 砖石?、砖瓦、《砖木:的砌体结《构或竹?木结构的农村民【居应专门《设置: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外部:防,雷,装置的材料和最小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3.1.15!条的规定 ! 3:.2.2《  农村民居为平屋!面或屋面坡度不大】于1/?10时可《仅,沿屋面四《周靠近外沿》处,敷设:一圈接闪《。带;屋面坡度—大于1/1》0,。。时应在?屋,脊和檐?角,。。处敷设接《。闪带在尖屋》。顶、圆屋顶和较高的!马头墙?处可装设《接闪杆当接》闪杆按6《0m滚球《。半径计算能将建筑物!置于直?击雷防护区内—时可不再敷设接闪带!短接:闪杆:的布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1.3条!。的规定 】 ,3.2.3  屋面!有金属物体》时其作为接闪—。器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1.6条】的规定 —。 3《.2.4  当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楼板时预制】。混凝土内《钢,筋可作为接闪器【且应符合本规—。范第3.1.—7条的规定》并应与专设》引下线电气连接 】 《。。 3.2.5  】突出屋面高》于,。接闪:器的:。。物体应符《合本规范第3.1.!12条的《规定 ? 《 3.2.》6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农村民居》周边均匀《对,称布置在人员—不易接?触或:经过:的位置引下线上下】两端应?分,别,与接闪?器和接地装置电气连!。接, 《。 3.2.7  !。每,一引下线下应设置独!立接地体《接地体应由2—根,及以上?的人工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或水平与垂》直结合的接地体【组成在土《壤,电阻率不《大于3000Ω·】m的地方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宜大于30【Ω接地体宜》相互连?接呈环?形防雷接地与—。其,他接地共用时—。应符合?本规范第3.1.】10条的规定 ! ?3.2.《8  降低》冲击接地电阻—。的,做法应符合本规【。范第:3.1.1》1条的规定 — 3.【。2.9  防闪电电!。涌侵入和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1.13条的—规,定 》 :3.2.1》0  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造成人身伤亡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3.1.14!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