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5.4 【 ,系统调试 ! 15》.4.?5  本条规定【了在集成系统—。正常运行后应进行数!据核对如《发现集成系统界面上!。。存在与子系统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不一致的数】据,或参数应判定—数,据不一致出现的【错误:原因如不一致错误系!由集成系《统内部造成的—。。则,应对集成《系统进行修改如【不,一致错?误是由于系统内【部的错误或其通信】接口的?错误:。。造,成的则应对子系统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应【对不一致的数据项进!行重新核对并—再次:填写数据核对表【直至:数据的准《确性达到了设计或验!收, : 要求为止 ! 15.】。4.8?  本条规》定,了系统调《试中发现运行错误】或者发?现功能、性能—不满足要求》时应填写集成—系统:问题报?告以便详细》记录:错误:出现的情《况即:。可以避免解决时遗】漏又可以让系统开发!人员在修改时—有更多信息参考从而!。更快:解决:问题: :